正文

1.小说作为文体(1)

守夜人呓语 作者:敬文东


小说首先是一种文体,这个看起来似乎不言而喻的常识,其实大有可嚼之处。我们不妨先作一个“大胆的假设”:文体的“体”字本身就已经向我们暗示:它必须被理解为一种观察世界的角度、体式,而且这种角度、体式较之于文本是先在的。我们通常喜欢说,有什么样的世界感,就有什么样的世界图像;有一千个人,就有一千种世界——这一切或许只想说明,人在观察同一个世界时,却有着不同的角度,得出的世界图像也由此会大相径庭。正如华莱士?马丁所云:“当我们用不同的定义来绘制同一领域的版图时,结果也将是不同的。” 在这里,“不同的定义”恰好是看待世界的不同角度。这个世界首先总是“我”的世界,“我”不是肉体的、生物学意义上的“我”,而是拥有与“他者”的世界感相异的“我”。因此,文体作为一种观察世界的体式、角度,首先只能是与“世界感”相同一的东西。质言之,文体即“世界感”。 文体先于文本而自为存在。有什么样的世界感,就有了想要表达的特定内容,也就内在地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文体形式。一个人之所以在特定时刻选用小说而不是政论,选用诗歌而不是散文,就是因为只有小说、诗歌这种文体,能与自己此时此刻的世界感相契合、相同一。反过来说,从文体(即世界感)出发,我们可以构架出在该种文体透视下的该种文体所需要的世界图像;所谓现象学意义上的纯客观世界,在此文体框架内早已变形、扭曲。我们之所以往往忽略这一点,不过是因为世界感(文体)只存在于“话语的体系和结构之上,它经常被隐藏起来”罢了。 陶东风说:“文体就是文学作品的话语体式,是文本的结构方式。” 一般来说,这并不错;但必须指明,“话语体式”是先在的文体的根本要求,它和文体要构架的世界图像相适应;“文本的结构方式”更应该这么来看:从本体论的角度说,“文本的结构方式”与文体要构架的世界图像的结构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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