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白化症者
丹尼男孩,是斯卡德探案系列中一个充满着象征趣味的角色。
这人是资讯收集中心,是流落于纽约的优雅英籍黑人(可能因此才依那首好听感人的苏格兰民谣命名),更有趣的,此人是白化症者,不能适应日常光线,因此他昼伏夜出,以各个酒馆为出没地点——自然,他也是喝酒人口之一,但他喝伏特加。在《八百万种死法》中有这么一景:
他把一杯俄国伏特加高高擎起,看光线如何穿透过伏特加。“纯度。亮度。精准度。”
“最好的伏特加就像刀刃一样,是技术精湛的外科医生手里那把锐利的手术刀,保证切得干净利落。”
这仿佛朱天心在《第凡内早餐》小说中说钻石:“惟最佳的钻石是不含任何颜色的,完全无色的钻石就像三棱镜似的让光线穿透而化成一道彩虹。——把完全无色的钻石送给女人,就如同把一颗纯洁的心交给她——De Beers公司这么说。”
就像朱天心说的,会让你不禁想拥有一颗无色钻石一般,丹尼男孩说的,也让你起着试试那杯锐利的无色伏特加之念,然而,让我个人更有感触、想更多的却是书中另一段:
丹尼男孩适应不了强光,他一直希望这个世界有个特殊开关,可以让他根据需要随意调低光线。斯卡德听这段话的感想是,“威士忌就有这种功能,它可以叫光线变暗,音量降低,棱角化圆”。
如此说来,患白化症无法适应现实世界强光的人可还真不少,某种程度来说,我个人好像也在此列。
然而,我们得正视现实,这些深夜仍殷殷开门的酒店终究会打烊会关门的——就像塞林格的名小说《麦田捕手》中荷顿的傻问题:“公园的池塘结冰之后,那些野鸭子要到哪里去?”
纽约的酒店营业到几点·书中,斯卡德告诉我们,合法的依规定只能开到凌晨四点,但没关系,合法的打烊,我们仍然可转到非法的去,那里没时间限制。
真没时间限制吗?不可能的,当晨曦已起,全市的鸟儿仿佛一起醒来,便该是人踉跄走出酒店、踽踽回家的时刻了——书中,斯卡德引用了《最后的召唤》这首歌告诉我们可能的应对之道:“于是我们干掉这最后一杯/敬每个人的欢喜与哀愁/但愿这杯酒的劲道/能撑到明天酒店开门。”
再问下去,如果有那么一天的明天,酒店不会再开门了呢·——像《酒店关门之后》的最后一章,也就是三件刑案发生后的十年,希腊酒吧成了韩国水果摊,宝莉酒吧成了高雅的五十七餐室,麦高文酒吧成了牛排馆,小猫小姐酒吧成了同性恋 俱乐部,昔日开酒吧混酒吧的这些人,有的不知所终,有的死于急症,有的流落太平洋彼岸的旧金山,还有的居然还结了婚……
有一句好用、豪勇且顺口的话可用: 没关系,酒店关门我就走——
我们能礼貌地问一句不太礼貌的话吗?
请问: 走哪里去?
那些个日子
是啊,娜拉出走了哪里去?池塘结了冰野鸭子哪里去?
我猜,斯卡德的回答还是书中的那首歌吧,“我那天心碎不已/但明天自然又能修补完好/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我或许会忘掉所有悲伤”。
我只是想起了一桩私事,和另一位台湾的小说名家张大春有关。
几年前,我在KTV心血来潮点了首有关酒店的歌,叫《那些个日子》(“Those were the days”),唱着唱着,这位平日看来似乎无血无泪、被他的学生也是年轻一流小说家骆以军说为“小说中没有人稍微认真在悲伤”的四十岁的张大春,不晓得想起什么(基于礼貌我始终没问),忽然泫然欲泣起来,开始逐字逐句把歌词翻译给其实也看得懂英文字幕的女友听。
不久之后,我看到这些歌词被放到张大春《没人写信给上校》的结局里:
熟悉的酒店声音传出门外,
我看见你了,也听到你喊我名字,
老友啊,我们只是老了,并没有更智慧,
但我们心中的梦仍一如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