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四年我结婚当天,多想把手上捧着的香槟色花球抛给她,因为我认为她是最适合的人选,我想把这份喜气交到她手上,可是我不知道她在哪里。
婚后不久和朋友在君悦酒店茶聚,接到她打来的电话,“你在哪儿?我想把花球抛给你的,你……”我一连串说了一大堆,她只在电话那头轻轻地笑。“我在清迈,有一套红宝石首饰送给你。”那是我和她最后的对白。
一九八○年她在洛杉矶,我在三藩巿,她开车来看我,我们到Union Square逛百货公司,其实两人也并不真想买东西。临出店门,她要我等一下,原来她跑去买一瓶香水送给我。我们喝了杯饮料,她晚饭都不吃就赶着开车回去。那是我们第一次相约见面,大家都不太熟悉,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但是我却被她交我这个朋友所付出的诚意深深打动。
和她的交往不算深。她很神秘,如果她不想被打扰,你是联络不到她的。我们互相欣赏。对她欣赏的程度是——男朋友移情别恋如果对象是她,我绝不介意。
跟她见面的次数并不多,一九九○年到巴黎旅游,当时她住在巴黎,这段时间是我跟她相处较长的时段。因为身在巴黎,没有名气的包袱,我们都很自在地显出自己的真性情。我会约她到香榭丽舍大道喝路边咖啡,看往来的路人,享受夜巴黎的浪漫情怀。她也请我去法国餐厅La Tour D’argent吃那里的招牌鸭子餐。
记得那晚她和我都精心打扮,大家穿上白天shopping回来的新衣裳,我穿的是一件闪着亮光的黑色直身Emporio Armani吊带短裙,颈上戴着一串串Chanel珠链;她穿的那件及膝小礼服,虽然是一身黑,但服装款式和布料层次分明。下摆是蕾丝打褶裙,腰系黑缎带,特点是上身黑雪纺点缀着许多同色绣花小圆点,若隐若现的。最让我惊讶的是,她信心十足地里面什么都不穿,我则整晚都没敢朝她胸前正面直望。
我们走进餐厅,还没坐定,就听到背后盘子刀叉哐啷哐啷跌落一地的声音,我想,这waiter一定为他的不小心感到懊恼万分。她却忍不住窃笑:“你看,那小男生看到我们,惊艳得碗盘都拿不稳了。”
有几次在餐厅吃饭,听到钢琴师弹奏美妙的音乐,她会亲自送上一杯香槟,赞美几句。她对所有服务她的人都彬彬有礼,口袋里总是装满一两百法郎纸钞,随时作小费用,我看她给的次数太多,换一些五十的给她,她坚持不收。
有次在车上,她拿出一盒卡带(那时候还没有盘片)放给我听,里面有她重新录唱的三首成名曲,原来那段时间她在英国学声乐。她很认真地跟我解释如何运用舌头和喉咙的唱法令歌声更圆润。对于没有音乐细胞的我,虽然听不懂也分辨不出和之前的歌有什么不同,但对她追求完美和精益求精的精神深感敬佩。
有一天到她家吃午饭,车子停在大厦的地下停车场,那里空无一人,经过几个回廊,也冷冷清清。走出电梯进入她那坐落于巴黎高尚住宅区的公寓,一进门,大厅中间一张圆木桌,地上彩色拼花大理石,天花板上好像有盏水晶灯。那天吃的是清淡的白色炒米粉,照顾她的是一名中国女佣。我一直以来的梦想就是在巴黎有个小公寓,她在巴黎这所公寓比我的梦更加完美。可是我感受到的却是孤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