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儿这样对我,我却不知道怎样表示,只知道闷头吃。直到那么大个的pizza实在吃不动了。短暂谈过后,天儿必须得走了,在电梯前我才低着头说:“你的衣服很好看。”也就是这么简单的一句。
我是最不安分的人,身体稍微好点,就换掉病号服,躲过警卫的贼眼睛,顶着毒日头,往旁边妈妈住的宾馆跑。前门被拦走后门,后门也被叫住就走旁门,真是惊险而刺激。
晚上往宾馆跑,白天呆在病房打点滴,我左右手都扎得快烂了,因为连续打了三个多月点滴,血管顽固,针在手里头乱绞也扎不好,使我非常痛苦,心说一辈子的点滴都被我这时候打完了。
有一天躺在床上,右手打着点滴,但心中的写作之欲依然存在。我拿左手在璐璐给的本上歪七扭八写了许多文章。突然,我脑子里有了写诗的欲望,并且冥冥中感觉那会是我写的最好的诗,于是我先努力手写几句,后来又在电脑上打了一稿二稿三稿,是我写作耗时最长的诗。
献给我永远的
我是你家台阶前的参天树,
呼唤你名字的岁月流进旋转的年轮。
我是你窗外徐徐蔓延的爬山虎,
记录下那无奈光阴的皱纹。
我只愿化作那满城的飞花,
飘过你生命的清晨。
融作地平线升起的第一缕阳光,
陪你直至落日黄昏。
如果我是那默默无言的参天树,
会扯下肢体,为你做一扇护风的门。
如果我是那绵连无边的爬山虎,
就固执地依偎在你左右,感受那跳跃的体温。
当你欢笑,我是你忘情的眼神,
悄然藏在风中,与你共享落英缤纷。
当你失意,我爱抚那破碎的伤口,
擦净你独自流下的泪痕。
或者,我是个无名的邮递员,
每天早上只为看你接信时睡眼发困。
不要嘲笑我春心萌动的痴情,
人生何曾再有过这记忆的稚嫩。
忘记我,我们从未相逢,
我只是你身旁陌生的过路人。
但看看我,再看我一眼呀!
因为我们那永恒的名字,青春!
写完它,我已经疲惫不堪,并对妈妈肯定地说:“这是我给小云写的最后一首诗。”
除了紧张的学习之外,大家津津乐道的都是男生和女生间的事情,同学之间打电话也是如此。记得一次跟慧慧打电话,我说了自己的观点:“我从来不把我的感情看得多崇高,只是没有结局的故事。这是青春时期很自然的,应该好好享受青春。”慧慧大为赞赏,说我明白。
我从9岁开始写自由诗,一直到生病以前,其实都是在重复一个主题:人类终究会毁灭自己。生病以后来了个大转变,深陷情沼不能自拔,倒也是很好的纪念。人们常说某人生病表现坚强。这不是什么好事情。坚强意味着苦闷,孤独,有谁能像我一样幸运?
快出院的那几天,我的身体好像也得知这个消息。原本因为缝愈伤口而极其小心,背驼得头都快沾着地了,现在也挺笔直了。早上一醒就兴奋地到园子里去散步,在棵棵参天树下,空气格外清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