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爸爸去世后,我孑然一身,无父无母无夫无儿无女,大限到时,自己一个人就走了。到那个时候,如果一生辛苦所赚的钱,结果竟成为家族祸乱、仇恨、怨怼的根源,那不是造孽吗?这种恶业,要几世做牛做马,才能还得清啊?
我这个人是非分明,你对我有情,我对你有义。你对我好,我一辈子记在心上;你对我不好,我对你也就马马虎虎。因此,我早早就宣布一毛钱都不会留给兄弟妹。从小拉扯他们长大,他们也各自婚嫁,成家立业,养儿育女。该给的、能给的,我都已经给了,只有多没有少。
他们都各自有家庭了,我不能再要求什么。一个人,所有的事都靠自己解决。有了病痛,我有人可以讲吗?别说照顾了,平常连一碗热的、一碗冷的都没有。这些事情我都尽量不去想,想了,有时会哭。没地方哭,晚上十二点多,我跑到墓地,去妈妈的墓上哭。
这一切,也许就像经上所说的:“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大概我来人世走这一遭,既是为了还债,也是为了开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