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中国人大概都觉得红色比较吉祥,几十年来虽然世情多变,沧海变桑田细阴成巨阳,但爱红之心未曾稍减,过去有红袖章,现在有红包。内容不一样了:红袖章包裹的是虬结的筋肉,红包里是人民的币或美国的元,不过颜色没有变。
递红包通常表示一种暧昧的情谊和具体的请托,请托之事未必都可疑,但用红包能平添一份鬼鬼祟祟的乐趣。譬如有人拉场子请大家聊天,来的都是客,主事人特别希望能有一位秃头的学者到场指点指点,秃头学者果然来了,该指点的也都指点到了,主人最后便奉上一只红包,秃头有些羞涩地把红包收起。其实这件事可以有另外的做法,做得阳光灿烂。主人可以根据秃头的学历级别,用时再乘上知识产权系数,得出秃头的劳务费,一张支票解给秃头的领导,领导减去城市建设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等应交款项,代扣个人所得税后,把剩下的发给秃头。假如主人真的这么做,他以后就不用再开会了,再怎么拉客不仅秃头不会来,连长头发的也不会来,大家会一致认为这位主人没眼色,没文化,不懂道理。
红包文化、红包的道理是它能建立主客间的默契。主人遮遮盖盖地给,客人半推半就地拿,弄得似乎很见不得人,一瞬间大家都会有一种做地下工作的兴奋。而公事公办则全然不会有这种共同犯罪的亲切感,哪怕客人最后到手的数目相差无几。有些老板发奖金也用红包的方式,让手下员工分开单独去领,虽然这种红包厚薄不均,包得再厚也不会白给,但它能刺激员工的幻想,以为自己在和老板坐地分赃。这种感觉很好,要知道只要跟着感觉走,就能紧拉着梦的手。
拿红包比较遗憾的是得不到任何一种道德的支持,从克林顿的美国到萨达姆的伊拉克,似乎没有一个国家会给红包以道德认可,实际生活中也只听说有红包拿得太大进检察院的,真没见过拿红包以后开始孝顺父母的。没有人提倡拿红包光荣,很多人就觉得拿红包可耻,当然拿还是照拿。
其实进入红包年代还是不错的。当年戴红袖章倒是光荣,但大多数人无论诉诸感情还是诉诸理智宁愿拿今天的红包。拿红包的以升斗小民居多,一份不上不下的薪水,勉强够吃饭,多几个红包,不过增加了每月上一次馆子的可能,说得宽泛点仍然是在解决饥寒问题。所以只要不犯法,红包还应该多拿,虽然拿红包成不了圣人,但饿死事大,失节事小。
最好是既没有红包,也没有红袖章,只有红袖,“红袖添香夜读书”,精神文明的花花世界。然而各位,揽镜自顾,兼及朋类,自觉配不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