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胡适的语文观与三十年代的反拨(3)

文本的肉身 作者:江弱水


由于不承认文学话语和社会话语之间有什么分别,胡适一生秉持的诗观,堪称一种白话原教旨主义。他说杜甫的《秋兴八首》和《咏怀古迹》“全无文学的价值,只是一些失败的诗顽艺儿而已”,李商隐的诗也因为看不懂而必须注解,“只是笨谜而已”;同时他却对韩、孟,尤其是元、白,大加称赞。他承认周邦彦是大词人,可他赏识的却是如下的词句:“有个人人生得济楚,来向耳畔,问道今朝醒未?情性儿慢腾腾地,恼得人又醉。”而姜夔的《暗香》、《疏影》,他则以为“毫无新意可取”与“劣下”。至于吴文英,胡适尤为不屑,说“《梦窗四稿》中的词几乎无一首不是靠古典与套语堆砌起来的”。可见,凡是我们认为具有现代性因素的古典作家或作品,他全都给予负面的评价。

这也难怪,作为五四的启蒙领袖,胡适身上表现出来的说教倾向,比别人来得更为深固。我曾经将胡适与鲁迅的言说方式与心态加以比较,认为胡适相信自己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执掌着话语的权力,总是一副真理在手、成竹在胸的样子,认为凡事都有解决的办法;而鲁迅却不大将“青年导师”当回事,且每每陷入自我质疑的境地。我认为,与鲁迅以一当十的表达方式截然相反,胡适的语言姿态总是说一不二:“胡适的文章偏偏都是‘知识句、伦理句、命题式真理’。他的文本总是弄得很平滑,很透明,因为他在传布‘启蒙’思想,必须尽可能消泯意义在传导过程中出现的模糊和阻塞。”所以胡适的“八事”之六便是“不用典”,理由是“用典之弊,在于使人失其所欲譬喻之原意”,要么是“比例泛而不切,可作几种解释,无确定之根据”,要么是“僻典使人不解”。总之,他非常警惕语言的歧义性,因为这有损于他的说教。郜元宝说:

《胡适文存》中“我要让大家知道……”“我要告诉人们……”“你们应该晓得……”的句式俯拾皆是,影响非止一代。在语言改革和文体解放的历史贡献上,有人把他比做“文起八代之衰”的韩愈,甚至称为“白话圣人”,很大程度上就是肯定胡适这种浅白通顺清爽自信的文体风格。

胡适的说教倾向影响及于他的诗,就有了对于宋诗的赞不绝口。他自己的旧诗也是典型的宋人风格,例如他赠梅光迪的诗:“梅生梅生毋自鄙!神州文学久枯馁,百年未有健者起。新潮之来不可止;文学革命其时矣!吾辈势不容坐视。且复号召二三子,革命军前仗马箠。鞭笞驱除一车鬼,再拜迎入新世纪!”纯粹是一种关系性的语言机制,其间由“之”、“矣”、“且”等虚字勾连转移,与文本的断续性与互文性根本无缘,不过是“句读稍葺之文尔”。他的新诗呢?蒲风如下的意见很能够代表一般人的看法:“除说它们是一些道白,一些散文,一些闲情逸致外,我将说都是一些励志的标语,一些人生的警句,跟着是一些解释的说明。”胡适不是不知道诗要用具体的写法,不能抽象,但他的说教妨害了他哪怕来一丁点儿含蓄。初期白话诗受了《尝试集》的影响,就出现了叶维廉所诟病的情况:“相当讽刺的是,早年的白话诗人都反对侧重到模式的说理味很浓的儒家,而他们的作品竟然是叙述和演绎性的(discursive),这和中国旧诗的表达形态和风貌距离更远。”

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于1917年发表;1920年至1922年,《尝试集》出了四版;1928年《白话文学史》上册问世;此后十年里,他又不断以演讲、序跋、书信等方式讲述自己的白话文学理论。但是,随着新诗人的创作渐渐越过了幼稚的初期白话诗阶段,且经过了注重形式建设的新月派,到了20世纪三十年代,终于出现了相当成熟的现代派写作,胡适的理论开始受到了广泛的批评。朱光潜、梁宗岱、废名(冯文炳)、李健吾(刘西渭)等重要的文学批评家,无不反对胡适的语言观和诗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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