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丢书

一些无可厚非的小事 作者:彭浩翔


买书多,丢书亦不少。看书有个习惯,喜欢用笔划下重点,因此不适合到图书馆借。加上觉得要是花上一个星期读完的书,是不值得留的话,那根本不该开始。

工作需要,经常翻阅数据,总爱把书留在身边。讨厌朋友跟我借。要是你弄丢了,再买给我也没意义,因为失去了我花上时间去整理划下的重点。

曾到印章店做了一个大印,盖在每书的扉页,内容为:“警告:此乃彭浩翔用其血汗金钱所购回来之书,切勿企图或意图据为己有。务请尽速亲自物归原主。如有拾遗不报、借书不还者,定必惨遭诅咒天谴,并势必株连九族。因此特敬告阁下,即使不顾自身安危,亦宜考虑家人幸福,凡事三思,迅速归还,可保平安,谨此。”最后发现,诅咒比好言相劝还是来得有效。

最讨厌朋友搬家,说有堆书想弃掉,叫你上去拣。谁知上去一看,有一半却是你借给他的。

近年经常整理自己的藏书,想到一个重点,就是该把暂时不看的书弃掉。丢它,不是它没价值。只是从经济学上来说,那本书你10年内都没有机会看的话,只要它非绝版,那不如先把它丢了,到你想看的时候,再将之买回来。因为用一个位置收藏这本书10年,那个位置面积的10年租金,其实远超过重买这书的价值。在此逻辑下,我丢了不少未看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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