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球球外传—一个时代和一只小狗的际遇(3)

身边的江湖 作者:野夫


这是公元2006年的夏天,我因毁家之变,也因厌倦了京城的碌碌生计,放弃一切,只身来到大理。正可谓人生何处不相逢,我赁居的小院就在大理城墙外的南村,而L则正好寄身在我旁边不出一里的一塔寺下的一个客栈。

他牵着球球来为我接风,开篇也就是一碗味道极好的羊肉面而已。他因是长包的农家客栈的一间房,每月450元,除开床铺和书桌,基本也就家徒四壁。卖文维生,自然捉襟见肘,不可能天天上餐馆解决伙食。他只好买了个电炉,再买一些杂粮,每天闭门写作,靠熬粥勉强度日。可怜球球一个天性的肉食者,也只好和他开始奉行素食主义。

狗乃忠臣义仆,即便生计拮据,胃口枯淡,还是每天摇头摆尾地看着L写文章,渐渐也有了几分儒者气。L自己也被所谓的八宝粥喝得馋虫涌动之时,便会牵着球球晃晃悠悠上街,拿牛杂肥肉解气一场。那时的球球多会在大快朵颐之后,见到小母狗就四爪抓地,和L强项对峙。

有母狗的主人乃美妇,看见这大小俩雄性胖子在当街较劲,生怕自个也遭遇非礼,柳眉倒竖抱着爱犬急逃。球球的被歧视连带L的人品都受到怀疑,他老脸上不免泛出尴尬。其实,L自己都没有夜生活,多少也能感同身受地理解球球的诉求。偶尔便也松开缰绳,让球球去扬鞭江湖寻找艳遇。

但是球球每次兴尽而归,都满身煤灰,黑乎乎地像一个疲惫的矿工,L就有些起疑。一次L跟踪查访,发现原来路口有一个做煤球的人户,养着一只更加邋遢的小母狗,痴情的球球原来每天就是在这里守候厮混,彼此追逐得风尘满面的。户主也是贫寒之家,经常是锁着那个素面荆钗的;看见球球来围着不怀好意地转悠,便有些厌烦。看见L就求情——不同种,搞不得,搞不得。L又是自尊心很强的人,看见球球恨不得背一把吉他去人家窗下求爱,还被人家主人干预,便生气地骂球球——你日马再不济,好歹也是一个诗人的狗,你连煤厂的母狗也去搞,一点品味都莫得,你把老子的脸都丢了。

球球何尝懂得人世间的炎凉,挨骂的时候倒是知道低眉顺眼,伪装出一脸的无辜。但一旦逮着机会,仍旧会一溜烟地跑向人间去寻欢作乐。结果不幸染上了狗瘟,茶饭不思,看着就像红楼梦里的瑞大爷,被风月宝鉴弄得即将精断气绝。那会我时常看见L用一个背篓天天背着它去兽医站打针,神情焦虑,来去累得牛喘吁吁,我当时还真的难以想象一个养父的钟情,竟也会如斯揪心。

球球也算是命硬之狗,在L的精心侍候下,渐渐还阳。大病初愈,狗也需要进补。L便经常牵着它,来我的小院乞食。我因租的是农家院落,有厨房庭院,自己又是个绝不茹素的饕餮之徒,伙食便接近干部水平。球球在我这里生活改善,每来必吃得脑满肠肥,但是L一出门,它便会忘记一饭之恩,立马追随而去。

L也是出于爱意,便委婉对我说,怕球球出去再染上瘟疫,我的院落长期是柴门深锁,要把球球寄养在我处。他甚至还诱惑我,说只要牵着球球上街,绝对有很多美女喜欢而来逗它,你也可以顺便搭腔接个飞碗。我原本是反对养宠物的人,对狗还有些偏见;虽然不相信他编造的爱狗及乌的露水情缘,但是看在多年的情分上,便只好应允。甚至我还威胁说,要是跑丢了,我可不负责任。可是谁曾想,我这个义父一当,就再也难得释手,球球竟成了我相依相随的至亲玩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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