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决定“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与“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这两条决定是对前些年做法的纠正。从多年实行的情况来看,大学里“考试加分”和“自主招生”,真可以说是弊端丛生。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办负责人贪污受贿上亿元,我敢保证这绝非一个大学的个案,而是大学“考试加分”和“自主招生”腐败中的冰山一角,有自主招生权的大学情况都彼此彼此,各人受贿的多少只在五十步与百步之间,唯一的差别是人大这位招办负责人非常“倒霉”,而其他大学招办负责人比较“走运”。
这些年来,社会上不断有人高喊要扩大大学招生自主权,这次《实施意见》中“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与“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网上又有很多人还认为是教育改革的倒退,认为这是中央在“收权”或“集权”。我对集权一直无感,但在高考考试和录取中,我认为目前最好还是由国家统管。大学自主办学可以放手,但大学招生录取不可放权,主要原因是我们没有健全的监督机制,自主招生录取中有太多的“猫腻”。我曾在微博中多次说过,叫嚷扩大大学自主招生权的那些家伙,不是笨蛋就是坏蛋,笨蛋叫嚷是不明真相,坏蛋叫嚷是别有用心。自主招生权是各大学相关负责人的“摇钱树”和“聚宝盆”,自主招生的权力越大,他们口袋里的钞票就越多。如果各大学都实行自主招生,农村孩子和穷人孩子就别想上好大学。现在各大学招聘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什么最看重应聘者的第一学历?就是因为高考录取中相对公平,而研究生考试录取中都有很多“弹性”,这种“弹性”就是来源于各大学对研究生能够“自主招生”。
我当然知道“大学自主招生”是个好东西,但大学没有完善的监督机制时它就是个坏东西。常常会听到有人辩解说,“民国时期大学都是自主招生,没有谁投诉这样录取有损公平”。这些朋友根本不了解我国近百年教育风气和社会风气的变化,我只能对这些叫嚷的朋友说:在民国时期的大学校长中,你能找到现在这么好的“大学领导”吗?
2014.9.5半夜草于枫雅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