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多年来,我真正热爱过什么呢,是烟、酒、茶、肉,还是名、利、书、妞?
我用古老而常新的官能去爱过很多东西,爱吃肉,爱喝酒,爱品茶,嗜咸,嗜辣,嗜妞,沉醉于黑和白——黑是少女头发的乌黑,白是少女皮肤的雪白。然而似乎我的所爱,尤其是深爱,都是有时间段的,不过一时一地一人之爱而已,能从一开始持续到现在的热爱似乎寥寥无几。
不是烟替酒,就是茶代肉;不是名换利,就是书更妞。你方唱罢我登场地“轮奸”我。
小时候爱肉,一日无肉不欢,但过了30岁就热情大减,吃也可,不吃也可,一是吃的肉都不像肉了,二是口腹之欲也没那么强烈了;没成名时也爱名,有了点小名气后发现,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人追着名跑太费心费力,也像王朔说的,有名不就是傻逼都知道你么?所以,无所谓;之前那么爱妞,其实是爱自己的欲望,色欲,美欲,情欲,而欲望开始走下坡路之后,我的爱妞已从下半身转为上半身,爱脑子性感的妞,爱视野宽广、识见深刻的妞,而这样的妞又太少。
如果以30岁作为一个分水岭,那么在而立之后,我所迷恋的跟之前已经大不一样。所爱的都是物,物理的物,格物致知的物,信物的物,在对物的把玩和琢磨中完成对物性的体念。
爱表。我天生守时,守分际,爱标准,爱刻度。对表的热爱,源于表的隐喻和象征,仿若世间大法则疏而不漏,一分一寸,一分一秒,都刻画着青春和衰老、红颜和白发,作用于世间万物,记录着逝者如斯,有一种沧海桑田、亘古如初的美。从小爱玩表,常常大卸八块,卸完就组装不上,抽屉里堆了碎碎散散的零件,不愿丢,想着哪天学了机械原理再组装好,一等等到今天。
其实没那么在意牌子,最大的牌子是在旺角买的一款EPOS机械表。在如恒河之沙般众多的表阵中,初见一眼就喜欢上了,极简主义的设计,黑表带,白表盘,细指针,瘦长的罗马字母,原价港币9300,打完折六千多人民币,狠狠心,咬咬牙,买了。后来才知道,并不如雷贯耳的EPOS,1983年和我同时来到这个世界。这份爱看似无缘无由,谁知有渊有源,我跑赢几十亿精子以哇哇大哭来到人间,而它带着滴滴答答声被Peter Hofer先生从千钟万表中创造于瑞士。
爱皮。爱小牛皮,爱羊皮,爱貂皮,爱皮就像爱女人的肤,上好的皮都像女人的肤,即之很温、很柔、很通透、又很有密度,有情有义,有湘女多情的温柔,也有烈女投江的贞节。我买过很多烂钱包、烂皮带、烂挎包,粗糙,简陋,松、硬、脆,骗的了手眼一时,骗不了一世,后来真应了那句话,“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一分价钱一分货,即使好的假皮子也只是花瓶女,仔细一看不如乍一看,皮囊虽好,接触久了感觉脑子就像风干的萝卜干,糠,柴,疲,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