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我知道有个编辑叫李智勇。后来我知道这个编辑也用“马拉”的名义写小说。再后来,读到一个叫木知力的诗人的诗:
两个拥有共同过去的人
并排坐在椅子上
谈未来,关心对方的爱人
为了回避过去
他们一次次地谈论今日的天气
不是吗,挺棒的,个中滋味,甚合我心。如是往复,绕了一圈,这三个不同的角色才被我串在了一起——原来三位一体,是同一个人。
三个位格,一个本体,这是神学中的概念,以尘世的标准看待,我有些替这个人叫冤。就好像张三,本来可以成为一个著名的张三,但他做裁缝的时候叫张三,打铁的时候叫张小三,修鞋的时候叫小张三。尽管这三样他都弄得不错,却由于使用了不同的名头,由是便消减了本来应该不薄的名声。这个人是怎么想的?某些时刻,他会不会对自己的角色感到恍惚?当别人赞美他打铁的功夫时,他会不会暗自嘀咕:某是个鞋匠!
写作之人,有个公论,似乎诗人最热衷于花样翻新的命名自己。这也说明,其一,诗人多是天人,一般在神学意义上看待问题;其二,诗人多有分裂,云来雾去,一般不以真面目示人。那么就有个结论了:这个人,原则上,应该是个诗人。
可让我用诗人木知力来确认他,情感上我又不太说得过去,没什么充分的理由,我还是比较愿意将他视为那个写小说的马拉。首先,马拉这两个字好记——著名的雅各宾派主席嘛。其次,对于写小说的人,我自然怀有些天然的亲切。有那么一段时间,马拉于我就是这么一副尊荣:裹着头巾,泡在水缸里,一手鹅毛笔,一手稿纸,不幸的是,刚刚遭到了一位女士的刺杀。这是大卫名作《马拉之死》中的场面,从小耳闻目睹,不免就要拿来比附这个写小说的马拉。对于这幅名作,我始终心有疑惑,我猜不透,那位以商谈事宜为由而行刺得手的女士,是如何被允许去觐见一位泡在水缸里的大人物的?这里面有诗意、有悬疑,恰如诗篇与小说,折射我们这个世界那些玄奥曲折的逻辑。
将一个诗人视为小说家,我不知道对于其人是否算是一种冒犯。众所周知,诗人们的脾气都很大。这就让我有了命名的困难,或者我只有无以名之地这么称呼他——这个人。
我与这个人素未谋面,神交日久,一日在刊物上得见其貌,原来颇为峻拔,长发及肩,眉眼宽展,全然与那个雅各宾派主席迥异。不但与主席迥异,除了长发及肩,这个人也与我偏见中的诗人们迥异。怎么说呢?在我看来,其人有文艺青年的格调,难得的是,文艺青年的格调之下,他还有那么一些不易觉察的敦厚与诚朴。我这么看待这个人,不牵涉褒贬,何况敦厚与诚朴如今也不是我们用来衡量一个作家的标准了。我们如今的语境里,似乎坏小子才是跟才华并行不悖的最佳组合。当然,我也喜爱坏小子。
可这个人,起码目测起来,不是一个坏小子。这个人如今摇身一变,成了家,进了烟草公司做起了小职员。这可真难得!要知道,在我们这个时代,循规蹈矩地生活,远远要比放浪不羁地混世需要更多的勇气。一个左右手小说诗歌同时开弓的青年,如此知道进退,实在令人敬佩。他把世道人伦的复杂性都塞在肚子里了,没有过早过快地挥发掉,假以时日,可不就蓄积出了力量?这是他持重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