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对包办婚姻的批判往往依据一个荒谬的前提预设:在婚姻安排中,父母与子女是“敌对的”。但这是一种反人类、反社会、反自然的观点。我们都知道,父母对子女具有最强烈无私的爱与关怀,也最希望子女获得幸福。的确有少数父母将子女的婚姻作为筹码,来换取自身或家族的利益。但更为普遍的情况是,父母为谋求子女的幸福而奉献与牺牲。因此,在婚姻安排中,父母与子女的利益与目标完全是一致的。差别在于,婚姻的对象是由父母包办决定,还是由子女自由选择。当两者发生分歧的时候,究竟哪一种判断更为可靠?一般而言,自由恋爱中的男女往往受情绪左右,容易被冲昏头脑。相反,父母有丰富的阅历和经验,而且更少受到情绪的干扰,在对子女“终身大事”的判断决定中,他们更可能做出清晰冷静正确的选择。那些反抗父母意见而一意孤行(甚至私奔)的恋人们,大多以悲剧告终,后悔莫及地感叹自己当初的任性。
最后,自由恋爱对于社会与道德的负面影响尤为值得关注。自由恋爱发端于两百年前的西方,是启蒙时代宣扬个人主义和人性解放的结果。但是,两百年来的历史实践表明,所谓“人性的解放”会走向“欲望的解放”甚至是“兽性的解放”。越来越自由随意的亲密,越来越放纵的(包括婚前与婚外的)性关系,瓦解了持久的忠诚、彼此的责任等美德,引发了普遍的价值混乱、道德堕落和性疾病的蔓延,也直接造成了居高不下的离婚率。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解体意味着社会的溃散。中国文化是家族本位的集体主义文化,自由恋爱在个人主义为本的西方都导致了社会危机,更不适合中国的国情。由此我们得出结论,应当破除对自由恋爱的迷信,返回包办婚姻的古老传统,重新获得对中国文化的自信力……
当然,这是一篇“戏仿”之作。这是一次实验,看看“理论创新”可以多么离谱,而又可以显得多么振振有词。如果你觉得这个创新不够过瘾,我们还可以尝试更极端的题目(比如,论证“自杀比活着更有价值”)。创新的时代也是一个江湖骗子泛滥的时代。要免于被“理论”忽悠,我们不仅需要常识,而且要培养健全的思维品质,获得清醒的辨识力。这是一种公民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