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风情(1)

繁花不惊,银碗盛雪 作者:雪小禅


风情是什么?是露吗?那真是太低级的风情,只能算表面功夫——乳沟露得再多,大腿露得再长,嘴唇涂得再厚,顶多是色相吸引,离风情差得太远。

隐忍的东西总是更具有杀伤力。

林徽因风情,虽然一身布衣,但风情是骨子里的,脾气又爆,说话语速当然也快,可是,迷倒金岳霖,一生“择林而居”。

张允和风情。从年少到九十岁,一直是少女状态,也许是爱情喂养了她,所以再尖锐的时光,与她没有关系。

也记得王安忆小说《我爱比尔》,女孩子穿着一个男衬衣,长过了膝盖,短发,素颜,和男人交缠着,那个镜头,一直在我眼前晃着。我觉得,我看过的小说,那是最风情的一个镜头……不动声色,长袖善舞。温暖雨晴刚巧初破冻,夹衫着心情好。春衫薄里,隐藏着无限的风情。

当然还有白衬衣。我迷恋着这样单纯而干净的白。

仿佛圣经说,“上帝说有了光,于是,就有了光”。而这白,是风情的开始,简单的,盛大的。或许其后还能无限地花枝招展,最后总能归于简单,就像再繁琐的心情,再织锦的日子,再华美,奢侈,最后的最后,一定是简而净。那样的风情,是水波不澜,从此,小桥流水,一粥一饭。

我绝不爱过于旖旎的风情,花瓶一样的女人,摆不了多久,总会有浮沉。而张允和,活到老,多情到老,唱昆曲,读诗书,永远是绿叶青枝的少女。她自己说自己。多情人不老,她爱吃老母鸡汤,盘上发招摇,穿旗袍,爱那西湖龙井绿茶,爱晴天落雨读古书,捉了小昆虫在手里玩,还爱照相,多老也爱……这样的风情,是真风情,永远的少女,一脸的镇定,再大的风雨,给她增加的是无限的妩媚与风情。

也喜欢陆小曼那种风情,鸦片似的,妖是真妖,艳也是真艳,梳了爱司头,别上栀子花,盛开的,吐着白花蕊,倒在烟榻上抽大烟,脚上是云丝缎的绣花鞋,声音是婀娜的,会撒娇:摩,你抱我嘛。这也是一种风情,足以让男人骨头全酥掉。他曾经说,“一切因你而值得”。

是值得。为这样一个女人,哪怕只是六年,也是值得。

风情还是,李清照的少女时代,“蹴罢秋千,微汗湿轻衣”。在秋千上风情地荡着,早春,花开得正茂盛,轻而妖艳,看到自己喜欢的男子走了过来,于是,汗也下来了,怎么让他撞了个正着呢?

还有那个法国女人乔治桑,一生穿着长裤,却有无数男人拜倒在脚下,蕾丝太女人了,花边太女人了,我越来越觉得,最美的东西一定是中性,男人女相,或女人有几分男相,绝对增加妩媚指数。

去重庆时,在嘉陵江边发呆,看到一个白衣女子,面前一杯西湖龙井,凌厉的眼神,一只手夹着烟,那烟十分飘浮地在她脸上。她有一种异常的风情,并不是多美,可是,因为独自,因为烟,因为这白衣,我居然有一种被她侵略的困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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