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开到荼蘼花事了(2)

繁花不惊,银碗盛雪 作者:雪小禅


小时候,我喜欢一个人爬上家乡的老城墙,独上高楼,寂寞孤高,那时,我不过才十三四岁,喜欢看卡尔维诺,还喜欢一个人绕着古老的教堂听颂诗的声音,夜色降临,不感觉到恐怖,却只感觉那种薄凉的唯美。

大了一些,我喜欢一个人乘火车独行,到远,甚至更远的地方。我喜欢陌生,喜欢在异乡的街头做一个闲情逸致的女子,一颗蒙尘的心湿润起来;我喜爱这黄昏的雨,仅仅能把发梢打湿的雨;我喜爱空气中传来的八月桂花香,街上奔跑的孩子、卖菜的小贩、急着回家的夫妻,卖报女子抬头望天的寂寞神情……我喜爱这市井的烟火,这凡俗的热闹,如同喜爱半夜里,忽然听到寂静里传来远远的更声,遥远,亲切,贴心贴肺,让人立刻感觉到尘世的好,这好原来是这样的——在孤寂的时候有孤寂的美,在热闹的时候有热闹的美。

幸好我喜欢了文字。

文字是我的针,我不断地绣着自己想象中的爱情,也许是绣着很多梦想?小说的底子是一块“喜相逢”的蓝被面,上面绣了大朵的艳丽的花儿,缎子上绣着缠枝莲,绣着红嘴鸳鸯,绣着艳丽的、薄凉的爱情,那上面的故事始终是凄美的、缠绵的。

这“喜相逢”的被面,也许早晚会旧了,上面的花枯了,缠枝莲不再旖旎,可是,又有什么关系?上面绣的凤凰都会老,因为光阴可以把人心揉碎,何况这灿如烟花一般的爱情呢?

所以,我不厌其烦地唯美,一直到心碎,一直到倦了为止。

杜拉斯曾经有一句话极为震撼:我知道我永远不能把它描写出来,不能让你们看到,永远不能,谁也不能。写出来,就碎了错了。

而没有写出来的那些,一直是一粒种子,它刺着我,让我把它写出来,或者喜悦或者破碎,反正它一直在那里,看着我,让我在有朝一日,用针把它绣到我的“喜相逢”的被面上。

哪怕,它只是一片就要凋零的薄荷叶。

哪怕,它只是死掉的凤凰,再也飞不起来。

从少年的惨绿到现在的墨绿,我总以为自己改变了很多,可是,当我骑着脚踏车再次路过少年时经过的教堂,我知道,一切没有改变,我还是那个喜欢蘩花的少年,还是那个看到纤手破开雪白的橙子,流露出欢喜的女子。就像我贪恋着那一去不回的少年时光,贪恋着穿过落满樱花白的小街上,期待有一个剑眉星目的少年在等待我,那心中或素白或粉红的梦想,在我心中,从未改变。

是那个拿着一根针绣“喜相逢”被面的女子,是那个在早春暮色里骑着脚踏车的白衣少年,在稍纵即逝的青春里,把一枝荼蘼开到了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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