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子里有个妇人,一手推着一篮菜,一手提着个大袋子,正在东张西望。看到我,她讷讷地开了口:
“请问,你,是住在这条巷子里的人吗?”
“是的。”
“我是刚搬来的,我听人说这巷子里有个箱子可以丢旧衣服,你知道在哪里吗?”
“哦,本来是有一个,但最近不知什么时候给拆走了,听说是违章……”
“哎呀,”她叹了口长气,“真是糟糕,我的小孙子长得快,这一大包都是他们穿不下的衣服,可是叫我当垃圾丢,我是丢不下手的呀!我们这种年纪的人是丢不来衣服的,都还是新新的嘛!可是要搬回去,我家又住四楼,我又买了一篮子菜……”
“这样吧,你把衣服放在我车上,我这两天要去内湖,内湖有个收衣站。我来替你丢。”
“啊!这就好了,”她的表情如获大赦,“太好了,没想到遇见贵人了。我的问题可以解决了。”
在她口中我变成了“贵人”,不过顺便帮她丢丢旧衣服,居然也可以做人家的“贵人”。但是转而一想,她说的也许很对,世上高官厚禄的贵显之人虽然很多,但刚好肯替她去丢衣服的人也许真的只有我一个。
那妇人大约是六十出头的年纪,穿件朴素的灰色衣裳。面容白皙洁净,语音柔和迟缓。看得出来家道不错,平生也不像吃过大苦,但她却显然属于深懂“惜物”之情的一代。
我想起我家的情况来了:
女儿每次和同学郊游回来,总带着烤肉用剩的酱油、色拉油、面包……啰啰嗦嗦一大堆。
我问她为什么要拿这些东西,她嗔道:
“都是你害的啦!从小叫我们不要丢东西,而我们同学都说丢掉丢掉。我如果不拿,他们就真的去丢掉。我不得已,只好拿回来。不然,难道眼睁睁看他们丢?——”
我想,我实在是害她活得比别人辛苦些,但我们反正已属于“不丢族”,就认命吧!偶然碰到其他的“不丢族”,我总尽力表达敬意。像今天能碰到这位老妇人,或者说今天能被这老妇人碰到,真是很幸运的事,值得好好为她提供额外服务。
我甚至想,台湾之所以还没有坏到极致,全是像老妇人这种人物在撑着,她们不开车,不喝可乐或铝箔包装的果汁,她们绝不会把衣服只穿一季就丢掉,搞不好她们身上的那一件已经穿了十年,而她却从来不觉得有汰旧的必要。
是她,坚持不倒剩菜。是她,把旧汗衫改成抹布。是她,把茶叶渣变成肥料。是她,把长孙的衣服改一改又给了次孙。
这些老妈妈真的是社会之宝,虽然从来没有人给她们颁过一个奖。但我们真的不能少掉她们,她们是我们福泽的种子,我们大部分的官员如果撤换也不算什么,但这批老妈妈是不能撤换的,她们是乱象中的安定,是浮华中的朴实,是飞驰中的回顾,是夸饰中的真诚,我向老妈妈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