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后来,老陈只能从微博知道大丁零星的消息,而他甚至不敢关注她,那时还没有悄悄关注,他就每次在搜索栏打大丁的昵称。老实说我不知道老陈在别扭些什么,而我想你也知道,每个在恋爱中的人,都是神经病。
同样是2006年,比老陈年轻两岁的余小姐,也在经历她人生中的一次暗恋。
还记得我上次说的那个故事吗?没错儿,就是她。
余小姐在学生时代的暗恋,长达八年。没人知道是什么让她坚持了八年,或许只是因为那天男神送她回家,跟她分享了自己的另一个耳机。那天的余小姐,看着比自己高一头的男神,听着耳机里的《简单爱》,心跳破天荒地漏跳了一拍。
她想在散伙饭上表白,却阴差阳错地把自己灌醉了。男神把她送回家的时候,她爸妈说了男神几句。知道这件事的余小姐,自觉没脸见男神。那个夏天就那么过去了,他们的时机也就那么过去了。
大一大二,每次余小姐想男神的时候,就听周杰伦。周杰伦也一步步变红,那个仿佛只属于他们两人的秘密,被大家所熟知。周杰伦2010年南京演唱会,余小姐鼓起勇气约男神去。本来都说好了,可是男神还是没能抽出时间。那天余小姐买了张黄牛票,一个人听完了演唱会。整场演唱会她一直恍恍惚惚,她说自己看不清台上的人是谁,能看到的,都是自己的影子。
大三余小姐出国,出国前夜她终于约男神到小区门口。她知道自己还是连一句“我喜欢你”都说不出口,就把要说的话写在了纸条上。偏偏那天风大,字条还没被接稳就被吹走了。那天余小姐和男神找了一个小时,她急得直哭。
这个故事终于在大四毕业的时候迎来了结局。我们迎来了又一次同学聚会,这次男神也在。我和Tim知道余小姐这么多年来一直没能忘记她的男神,因为她中文歌只听杰伦,每张专辑必买,她一难过就会抄《简单爱》的歌词,她走路喜欢站在人左边。
那天她男神一上来就喝了两杯。快散伙的时候,他叫住余小姐,对余小姐说了一句她等了好多年的话:“其实,那时候我也喜欢你啊。”如果故事按照这样的节奏发展下去,大概是一段女神等到男神的故事。只是余小姐蒙了一会儿,对男神说:“是啊,那时候我可喜欢你了。”
后来我们四个又去唱卡拉OK,她点了《傻笑》这首男女合唱的歌。男神已经很久不听杰伦,男生部分不会唱,她就一个人把这首歌唱完了。到头来,她也没有和她的男神在一起。
那天我把故事写到这里,就结了尾,是因为那时感叹,原来两个彼此喜欢的人真的可以各种阴差阳错地错过。今天想起老陈,突然想到那天我们之后的对话。
唱完歌之后,可能觉得尴尬,男神就先走了。我送余小姐回家,她依旧哼着周杰伦的歌。那时我问她:“这么多年的暗恋,这么多年的等待,你觉得值吗?”
她毫不犹豫地说:“值。”
和那天老陈回答我的一样。
我曾经不明白,为什么生命中总要出现那些闪闪发光却难以靠近的存在。明明让人靠近不了,却又让人无法抗拒;明明知道她或许没那么好,却又忍不住把自己摆低。你为了那个人做很多以前不会做的事,听他喜欢的歌、看他喜欢的书,到头来,那个人可能已经不喜欢杰伦了、不爱看九把刀了,你却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杰伦。
直到某天,我自己去看演唱会的时候才明白,有些事情就是值得的。老陈为了大丁念不喜欢的文科,练会了吉他,唱得一首好歌(尽管他没能教会我);余小姐为了男神喜欢上NBA、喜欢上杰伦,做了很多以前不会做的事。那是因为在大丁和男神的身上,有他们喜欢的东西,有他们想要成为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