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读书记(1)

却 原来 作者:雪小禅


我是喜欢读书的人,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因为我的近视眼就说明了一切,我近视完全是因为读书,不是因为刻苦学习,而是因为上高中时点灯熬油看小说,以至于近视了。

我读书起点特别高。这一点也是不能否认的,因为为此我还挨过打。

四五岁看的彩绘书或连环画印象几近于无,大概是父母怕我哭闹给我的。我真正有记忆的读书是上小学五年级,一日放学回家寻找一条裙子穿,因为我的裙子在上体育课时弄脏了,我不停地翻着家里的箱子和柜子,忽然发现了一本书。

于是我看到了书的名字——《金瓶梅》。

十一岁的我不知它是本什么书,便坐在地上翻看起来,结果是吓了一跳,那里面的画吓住了我,而文字更是让人脸红心跳。我几乎是怀着做贼的心读了几页,越读越喜欢,那种恐惧却又刺激的心理让我一往无前地读下去,甚至连母亲站在身后也没有发现。

我当然挨了打。居然读这种书!可是我心里充满了忐忑,越是被禁止的东西越是觉得无限地好,于是从《金瓶梅》开始,我开始读书了,《水浒传》《红楼梦》……我几乎一步就跨进了成人的世界,那时我们班里的同学还在读《格林童话选》。这让我飞速地早熟,居然迷恋上梁山上的好汉与《红楼梦》里忧郁的黛玉。

上中学后我开始看国外的东西,越是记不住名字越好,我记得读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朵夫》曾经泪流满面,我记得看《红与黑》曾经盼望于连不要死……很多个黄昏,寂寂天涯,独上高楼,在风中读着一本厚书。只觉得青春如此漫长,好像再也过不完了似的。

十六岁时我读完了所有的琼瑶和三毛作品,我从琼瑶那里知道了爱情,从三毛那里知道了流浪。

十七岁的夜晚我遇到了张爱玲,这才有了惊艳之美,从此读下去,越读越凉,这种邂逅是迷人的,要人命的,我终于找到自己,这一片苍绿,清凉地挂在我十七岁的枝头,一片迷茫。

记得读最爱看的小说时,我生怕看完,生怕再也没有好东西可看,于是到最后很慢很慢地看,慢到自己不能承受了,可是,还是完了,完了之后,就怅然地坐在那里。

这种情况,发生过好多次。

记忆最深的一次,是读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觉得有什么哽在心头,难过,说不出的疼。可是,又觉得非要说不可,于是,我学会了写诗。我早期是一个文艺女青年,写诗,忧郁,迷恋下雨天,并且一脸深沉——全是读书害的。

后来开始买书,看到喜欢的书,毫不犹豫地买下,买了,就不如饥似渴了,好像拥有了,可以慢慢读了,结果很多书一直太新,就这样失了宠,书真是非借不能读也。还是被人催着赶着才会真读,才会有那种紧张的快感。

也曾以书会友,来回借了还还了借,有几个还差点儿发展成爱情对象,到底还是有世俗心,觉得他们长得不太好看,于是,还是停留在了精神层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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