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欺君之罪”:
这是父亲在一九八○年代中期,我已弃笔从商以后,告诉我的故事。
不过在细读了蒋先生日记之后,由本文下述可知,我发现在他心目中叶先生犯了以下四个罪行:
(一)“不断侮辱政府”,此即“大不敬罪”,只是蒋先生用“政府”二字取代“元首”。不过蒋先生在众多密告者之中,只写出了时任驻美“大使馆文化参事”的曹文彦之名字,其他人的名字却没有写出来,因此我们无法查证沈“部长”是不是告密者之一,在本文中我只能用旁证去作推论。
(二)“奸诈欺骗”,此即父亲所说的“欺君之罪”,而且蒋先生还举例说明叶先生是累犯。至于父亲告诉我的那一次,蒋先生并没有明着写出来,可是在日记中却有蛛丝马迹可寻也。此外叶先生还犯了:
(三)“卖国罪”。
(四)“抗命罪”。蒋先生认为叶先生抗命,是因为叶媚外通敌,因此蒋先生将之归诸于“卖国罪”之中。因为我不同意叶先生是“卖国汉奸”,所以把“抗命罪”另予列出。
凡此等等,在本文中我将细述之也。
“叶案”与其他两个案子息息相关,此即“联合国案”与“外蒙古案”,蒋先生日记中有关此三案之记载,真可以说是通篇累章,比比皆是,抄不胜抄。因为本文之重点既然是在“叶案”,就毋庸详细地抄录其他两案从头到尾的全文了。所以在附录中,我只抄了自九月一日起到十一月十八日为止的日记中有关此三案的全部文字,以供大家参考。
沈“部长”是在九月中旬赴美的,因此我从九月一日的日记抄起,如此可使大家就沈先生在台北与在纽约时,蒋先生日记中对叶先生的批评与指控,前后可以做个比较,也可以作为沈先生曾否密告叶先生对“元首”“大不敬”之旁证的了。至于止于十一月十八日,是因为那一天叶“大使”去职,用蒋先生自己在日记中说的话,“叶案告一段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