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Chapter 15 也就是恰到好处(2)

你可以把这本书当作一个收费的拥抱 作者:犀牛大哥


童年(这回是真的童年),当我知道没有圣诞老人时并不觉得遭受打击,反正从没收过什么圣诞礼物;可我在学校图书馆翻杂志见到美人鱼的原型海牛时……我真想杀了安徒生。

香港的库布里克书店重新装修后,一半面积拿来做简餐咖啡,书架虽然比从前开阔,但总感觉书不够多了,文具精品更多,看来实体书店难做,任谁也避免不了。没去过台北,好奇诚品是怎么做到越活越旺盛的?街上金店、服装店倒是开得欢,几近与便利店数目相当。买一套衣服足够买一百本书,是否书太便宜,所以大部分人才觉得衣服更有价值?广州方所有定制书房的服务,一面书墙价格多少?以我藏书经验看超不过两个“郭美美包”,但……价值几何?

茶餐厅里,饭菜下肚后血液都流去腹部,手脚倒是渐渐发凉。这时再看别人案上的肉鱼蛋羹,半点馋念都没有。新买的杂志摊开,看后句忘前句。楼下夜市才开始热闹,灯火更衬出街心公园的黑,隐约能见着长椅上三两影子摇曳,是等人还是发呆?没人催你回家?快餐店伙计也闲,可能新买了潮鞋,总低头盯着,水开了也不去拎。

茶又添一轮。

两个白领从楼下边聊边上来。

“你知道那女人多丑?”

“多丑?”

“吓得我穿越的心都有!”

也不知从何起,“吃货”不再是贬义词,反成了美女必备的素质之一。常见淑女们一面大叫减肥一面连塞五六餐视为等闲。女人果然是矛盾善变。

口腹之欲的威力有时强过生死。有人专门拍死囚刑前的那顿饭,印象深的是一大桶巧克力冰激凌,甜腻至极,真塞得下?南越王墓里曾发掘出陪葬的禾花雀,腌好了带去阴阳路,也许能少些对冥间的恐惧?听过最入骨的形容是位嗜吃榴梿的女子,她说那滋味“能让灵魂颤抖起来”。

美味和高潮一样,都不持久,无比灿烂,让人回味再三,妄想一次比一次强。

比起寻觅新去处,我倒喜欢去同样的食肆吃同样的东西,就像老情人,既有适度刺激,又能放心交出自己。

面前那桌,一男一女,男的应有四十八九岁,白人,运动衫,跑步鞋,老得刚好;女的将近三十岁,标准白领美女,精致干练,豹纹围巾,小狂野。两个人正玩对视游戏,女方输得多,不停竖目做严肃状又忍不住笑场,直到露出一脸忧伤才稳住阵脚。

年轻时,还年轻时,高中,也常做这游戏,不用互有爱意,平常同学关系就能凑在一起对眼神,当时都单纯,鲜有对上眼玩出火的。如今若有与陌生人玩这游戏的机会,估计平局机会更多。几十岁的人,谁内心没有几处愈合不上的疤?比拼起来,更像战场上勇士互相计算伤疤数量,受得起,才爱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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