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特回答道:“没有人逼迫你做任何事,你已经长大了,应该做出自己的决定。摆在你面前的有两条路:要么,你继续现在胡作非为的混日子,将来被关进监狱或者在炼钢厂、油田里苟且度日;要么,你参加跑步比赛,以后或许能取得些成就。你自己选吧!”
大家只是希望我能站上跑道,没有人期待我赢得比赛。我以最后一名的成绩跑完了第一场。比赛结束,我气喘吁吁、筋疲力尽,我知道这是抽烟太多的缘故。我发誓绝不会跑第二场。但是一星期后,我不得不又站在了赛道上。这一次还是那么痛苦,唯一值得欣慰的是在快要到达终点时,我听到了场边的同学们为我加油助威:“加油,路易!加油,路易!”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还以为没有人知道我的名字。比赛结束,我获得第3名。
从那以后,我认识到自己必须做出一个抉择:继续做一个捣蛋鬼还是成为一名运动员?说实话,我很享受比赛带给我的荣誉感。但是,这样做值得吗?犹豫了一段时间后,我选择了后者并开始了疯狂的训练!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几次比赛的磨炼后,我终于取得了好成绩,并且一发不可收拾。慢慢地,我爱上了跑步,没有人比我更加吃惊于自己的变化。我进入了全城600米决赛并获得了第5名的好成绩,这对一个曾经只知道调皮捣蛋的孩子而言无疑是一大突破。
我的成功蜕变得益于一直教导我、帮助我的哥哥,也得益于我自己不断增强的积极进取的精神。为了提高我的成绩,哥哥和我一起训练。他会跑在我的身后,用鞭子抽打我的屁股,鞭策我继续前进。
1934年,我以高中二年级学生的身份创造了世界校际运动会1300米长跑的最快纪录,我的成绩是3分17秒。皮特认为我可以成为一名专业的英里赛跑运动员,也就是参加长度为一英里,比现在多一圈的比赛。“但是如果你想成为最出色的英里赛跑运动员,你必须加强训练。从今以后,无论去哪,你都要跑着去。如果学校的操场太泥泞,你就绕着小区跑;如果有沙尘暴,你就捂着手帕跑;即使下雨也要跑,绝不能偷懒耍滑。”我按哥哥说的做了。庆幸的是托伦斯不会下雪,不然我更惨了。
学校放暑假了,我开启了跑步模式:无论目的地是哪里,我都要跑着去。我从托伦斯出发跑四英里到达瑞丹多,然后在海滩上跑两千米,最后再一路跑回托伦斯,连帮妈妈去商店买杂物我都是马不停蹄的。有时候,我会开着那辆1926年生产的道奇汽车,翻山越岭来到我热爱的水晶湖。将车停在湖畔后,我又开始了奔跑,一路踏过浅溪越过枯树,追赶鹿群飞鸟,偶尔还会邂逅一两条响尾蛇。
跑完了整个夏日,我才猛然发现自己的体力、耐力得到了极大增强,这为我以后在赛场上捷报频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但是我必须说明:跑道上的训练对我意义不大,我更喜欢自由无羁的奔跑。这可能是因为当了这么多年捣蛋鬼之后我期望真正地洗心革面,成为一名自由的奔跑者。
我想所有人都会同意我的上述观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