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韩之争”随感之八
在这次方韩之争中,勇敢地站出来为韩寒情义相挺的有两大名流——女性要数范冰冰女士,当韩寒悬赏两千万的时候,她又慷慨地追加了两千万;男性当数易中天先生,他前几天发表了《我看方韩之争》,从大文不难读出易先生为韩寒帮忙的苦心,也很容易看到易先生为韩寒帮倒忙的苦果。
易先生虽然极力想装出不偏不倚的样子,称“正如我支持方舟子质疑韩寒,我也支持韩寒起诉方舟子”,但即使患有白内障的读者也看得出来,《我看方韩之争》一文绕来绕去不过说了两层意思:韩寒因代笔门向法院起诉表明“他是汉子”;方舟子作为公众人物质疑韩寒问题很严重,弄不好被质疑者“一辈子都‘跳进黄河洗不清’”。
全文分为三个部分:1.“方舟子能不能质疑韩寒?”2.“韩寒该不该起诉方舟子?”3.“我们要有怎样的言论自由?”为了弄清易先生是如何看待这次方韩之争的,我们还是顺着他的这三个问号转一圈。
一、废话
“方舟子能不能质疑韩寒?”易先生一提笔就大大方方地肯定:“当然可以。这是方舟子的公民权利和言论自由。”其实,这第一个问号问的全是废话——他是在虚构一个稻草人做靶子,方韩之争从春节前到春节后,有谁否认过方舟子质疑韩寒的权利呢?不少读者可能感到十分纳闷:易先生为什么要明知故问?
你看看,易中天站在俯瞰天下的高度恩准众生说:“批评权人人都有。”我们正准备“谢主隆恩”的时候,易先生又把批评权收回了一半:“‘权限’(空间尺度)则因人而异。”接着他将人分为三类,并规定了每一类人的批评空间:“普通民众的最大,想质疑谁就质疑谁,想怎么质疑就可以怎么质疑。”政府的“公职人员的最小”,因为“一旦被认为代表官方,就有公权力侵犯私领域之嫌”。像方舟子这样的“公众人物的空间”则“介于二者。因为他的话语权和影响力都大。一旦质疑失误,对被质疑者的伤害也大。这个时候,赔礼道歉都未必管用。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易先生认为更要命的是“公众记住的,往往是第一印象”。也就是说,方舟子这样的公众人物不能乱说乱动,除非他对自己的质疑有百分之百的把握。
像方舟子质疑韩寒这样的事件,不管是“关公战秦琼”还是“三英战吕布”,方韩肯定是二虎相争,名人质疑名人更是非同小可。在公众的知情权和名人的名誉权之间,我们来看看易先生是什么态度:“公众的‘知情权’是要满足,名人的‘名誉权’难道就一文不值?真相固然重要,善意难道就可以罔顾?”很快文章像绕口令似的绕出了这个问号要说的本意:“有鉴于此,方舟子对韩寒的质疑,首先应持有最大的善意。”
要不是忘了自己在文章的前面慷慨地说过“质疑方舟子的动机,则是可笑的”,他肯定不会审视“方舟子对韩寒的质疑,首先应持有最大的善意”的动机,易先生怎么愿意成为连自己也认为是很“可笑的”人物呢?可能是帮朋友之心太切,一时忘了说话还要讲究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