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乘着拖鞋缓缓漂过城市的人海

你好,小确幸 作者:加肥猫


幸福的真谛就在于选择自己喜欢的鞋子走完这一生。

除了圆领T恤之外,拖鞋也是我的爱物。只不过没有买那么多,一个夏季不过两双,交替着穿。

许多女人是“恋鞋狂”。倘若有幸观摩一下她们的鞋柜,你会产生一个可怕的怀疑:她们不是女人,而是蜈蚣。然而,她们自有道理:“好鞋子对女人很重要,可以把女人送到爱的人身边。”这句话逻辑错乱得可以,大约是出自某部矫情的偶像剧,但因为对女人们实在有利,她们选择深信不疑。依照这个逻辑,好鞋子对男人更加重要。它可以让男人在追自己爱的女人时,跑得迅速一些,在离开自己不爱的女人时,逃得利落一些。

我走路一向都是懒懒散散的,脚抬不起来,踢踢踏踏的。妈妈有个经典的评价:你穿什么鞋都像是穿拖鞋。上学时,我经常迟到,在走廊上一路走过去,进了教室,同学们一阵大笑。我莫名其妙。原来他们老远就听到了我美妙独特的足音。尽管遭到庸人的嘲笑,我仍然保持自己的特立“缓”行。加菲猫说过:猫走路的速度与食物的数量和质量成正比。既然我吃得很饱,何必仓皇若丧家之犬呢。

既然穿什么鞋都像穿拖鞋,那倒不如穿真正的拖鞋了。拖鞋这个东西,穿惯了之后,总是感觉其他种类的鞋子不够自在。

我立志要找一份可以穿拖鞋上班的工作。幸运的是,我找到了,

在一份三流小报做编辑,偶尔客串记者出去采访一下。报社位于一栋青色的大厦。“十年一觉记者梦,赢得青楼薄薪名”。大约薪水微薄的缘故,领导的管束也不好意思过分严格,我穿着拖鞋在办公室晃来晃去,也无人指摘。

身为一枚拖鞋男,我从未不舍不弃地追过女孩子。并非我不够喜欢,只是跑得慢又怕辛苦而已。追,是猎狗和兔子的游戏,不该是男人和女人的勾当。当然,犯贱的男人除外。我不犯贱,只犯懒。如果使用了眼神和嘴巴还勾不住,那就让她去吧。亲爱的,恕不远送。

整个夏天,我都是穿着拖鞋过日子。我不甚喜欢那种夹趾凉拖,走路没几分钟,大脚趾便磨得厉害。纵然习惯了之后,仍然觉得大脚趾那里过分受力,整个脚部难以真正放松。仍然中意那种传统式样的拖鞋,使压力分散于脚面之上,且是那种略大一点儿的型号,如同两艘小小的船,乘着它们可以从容漂过城市的人海。

假如你漂泊无定,经过许多城市,却找不到合适的栖身之所。那不妨去这个城市最繁华的街道走一趟,用你最自在的步调与速度。假如周围的人行走的速度大大超过你,此地不宜久留;假如十分之搭调,这里很适合你,远方的客人请你留下来;假如都慢过你,这个城市也容纳不了你的雄心壮志,难免郁闷,还是不要浪费时间为妙。

对于人生而言,无论是嗒嗒的马蹄声,哒哒的高跟鞋声,还是啪啪的拖鞋声,都是美丽的错误。我们不是归人,都是过客。

而幸福的真谛就在于选择自己喜欢的鞋子走完这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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