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小姐”或者“阳光先生”,乃是我们人生最后的一份恋爱。告别了她(他),就意味着遁入永恒的黑暗。
9月一个晴朗的中午,因为阑尾炎发作,我去社区诊所挂完了两个吊瓶,准备回家躺在床上休息。腹部的右下角仍然在丝丝作痛。在我的想象中,那里正进行着一场剧烈的战争。病菌们如同电影《魔戒》中的半兽人军团,已然把城门攻破,在我派去的左氧氟沙星军团未曾到达之前,它们正在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回家须经过一个一千多平方米的大广场。旁边,一个小孩子和一只小狗“咚咚咚”地跑了过去,而我用着蜗牛一般的速度平稳行驶,不胜欣羡地看着他们雀跃的步伐,心里充满了酸溜溜的妒意。就在昨天,我还可以风驰电掣,跑得比他们快得多呢,怎么一转眼就不能够了。生命是一个何等娇弱的玩意儿啊!
因为不得不放慢了脚步,我注意到今日薄云微阴的天空,正是我最中意的那种“短裤、拖鞋、长袖T恤、架在头顶上的墨镜”的好天气——短裤+长袖T恤的组合,象征着温度不会太低,也不会太高,拖鞋则暗示是个无须上班的休息日,至于架在头顶的墨镜,则意味着阳光也恪守中庸之道,不至于过分明亮,晃花了眼睛,兴高采烈得过了头,但也不会情绪低落地躲在云层的后头,而是亲切温存一如故人目光。这种故人,可不是什么缠缠绵绵的老情人,是那种懒懒散散地问你“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的故人。
广场的长椅上,坐着的尽是一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他们眯缝着眼睛,安详地浏览着这个烂熟的世界。在阳光的沐浴之下,他们的眼神充满了温暖的恋恋之意。当然,这是我一厢情愿的浪漫想法,没准儿那边长椅上背对背坐的老头儿和老太太正在生着小闷气呢。老太太暗暗地想:“这个臭家伙,真是一辈子死性不改,走路都一步三摇了,看到好看的姑娘,还是眼珠子一转都不转地死盯着瞅个没完!”老头儿则悄悄地咂摸:“这个姑娘那一本正经目不斜视的劲儿,还真有点儿老婆子年轻时候的神韵啊,连眉眼也有点儿像呢!”
经过一个空空的长椅时,我忍不住坐下,伸展了几个姿势,都觉得不够舒适,干脆枕着背包躺了下来,将手合在胸前,长长地吐一口气,再闭上眼睛养神。眼前一片生生不息的红色,无所不在的热力浸润着身体。正在我腹部右下角鏖战的左氧氟沙星军团仿佛得了强援,一下子精神大振,奋起追杀,将病菌特种部队冲击得抵挡不住,纷纷作鸟兽散,丝丝隐痛如同退潮一般地消隐了。
列位看官,那一刻,我忽然懂得了为什么老人们喜欢晒太阳。阳光小姐或者阳光先生,乃是我们人生最后的一份恋爱。告别了她(他),就意味着遁入永恒的黑暗。在病痛来临之时,自己仿佛一下子接近了衰朽残年,陡然生出来日无多的惶恐感觉。在身体完好的时候,以为手中依然握有无尽岁月,要么避日如仇,宁可不见天日,要么指望着它把自己晒成好看的古铜色或者小麦色,心中毫无恋慕之情。唯有身体和欲望都老去之后,才晓得这默默无语的阳光是何等体贴,何等温柔,何等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