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奥利维亚·福克斯·卡巴恩
玛丽莲·梦露要证明一个观点。
这是1955年的一个炎炎夏日,玛丽莲在杂志编辑和摄影师的陪同下走进了纽约中央车站。虽然这是忙碌的一天,站台上挤满了人,却没有一个人注意到夹杂在人群中等待地铁的她。随着相机快门咔嚓的一声响,玛丽莲登上了地铁,她依旧安静地躲在角落里,没有人认出她。
玛丽莲想证明给所有人看:只要她愿意,她可以在闪耀、迷人的玛丽莲·梦露和平凡、朴素的诺玛·简·贝克中自如转换。在地铁上,她是诺玛·简,而当她重现在纽约的人行道上时,她决定要变成玛丽莲。她环顾四周,然后开玩笑似的问摄影师:“你想看见她吗?”没什么大动作——她只是“晃松了头发,摆了个姿势”。
就这么一个简单的转变,磁场产生了。魔术般的光芒从她的体内泛出,一切都定格在那个瞬间。时间停住了脚步,人们也是。当他们忽然意识到大明星就在自己身边时,都不可思议地眨巴着眼睛打量着。瞬间,玛丽莲就被席卷而来的粉丝淹没了。摄影师花了惊心动魄的好几分钟才把她从人群中解救出来。
一直以来魅力都是一个充满吸引力与矛盾的话题。每当我在会议或鸡尾酒会上告诉别人“我教魅力”时,他们立马会充满好奇,也常有人说:“我以为这东西是有的人生来就有,而有的人没有的。”有人把它看作不公平优势,也有人渴望学到它,但无论如何每个人都为之震慑——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不论是开创新项目、新公司还是新帝国,有魅力的人影响着这个世界。
你是否曾想过,如果能变得像比尔·克林顿或是史蒂夫·乔布斯那样魅力照人将会是怎样一种感受?或许你已经拥有了一些个人魅力,想把这种魅力带向新的高度;抑或你一直觉得自己不是有魅力的类型,期待着能够学到哪怕一点点“魅力魔术”,无论如何我都有好消息要宣布:魅力是一门可以学到并能够练会的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