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莫过了二十多分钟,莫总来了,又是道歉又是鞠躬,自罚了三大杯白酒。大家都以为他临时有什么急事,也没有细问,为什么让大家等了四十分钟。饭间我悄悄问他,你那拿棒的朋友是不是把那赤手空拳的汉子打死了?他那是我朋友,我认都不认识!我说,不认识你为什么朝他不停地喝彩,让那赤手空拳的汉子吃了亏。他不以为然地说,看热闹开心呗,谁威风我给谁喝彩。他们谁打死谁,与我有什么关系,看着过瘾就行!我弄不清他这着迷这场凶残的打架、而且那火上浇油般的喝彩,究竟是什么一种心态。是种好奇心,是种无意的取乐的心,还是种变态?我弄不清楚,但我有点反感他。
因而有一年多,我没有理睬他。
有一天他找我,请我一定赏脸参加他小姨子的婚礼,协助他搞司仪。他的理由让我无法拒绝,说我是老乡中让他最崇敬的人。“崇敬”之词,把我搞晕了,我答应了他。我严厉地提醒他,司仪以你为主,别让我等你!他说,一定。那天,眼看举行婚礼的时间到了,莫总还没有到。莫不是又迷上了比他小姨子婚礼更精彩的场面了?还真让我猜中了。婚礼只好由我主持,快完时他来了,衣服上有很多血,而且还没干,把亲朋好友吓坏了。他小姨子“哇”地被他身上的血吓哭了。他兴奋而主动地说,这是猪血,也是喜血,不用怕。既然是猪血,办事要紧,婚礼照常进行,大家不再细究。
随后,他对我说,你猜我路上碰到什么了,碰到一条没杀死的猪,结果让我给杀了。那猪被捅了一刀,但没有被宰死,屠夫提刀猛追,猪疯了似的在街上跑,这场面绝对刺激透顶。我立马停车,抢过屠夫手里的刀,直向猪猛追而去。我足足追了有两公里,终于追上了那疯猪,我几脚把它踹倒,两刀就解束了它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