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记
当我在床上痛不欲生时,血风筝正一个人坐在寝室的灯下。室友们全被男朋友给绑架去了。血风筝喝着深夜的咖啡,慢慢地写着日记。十六开的日记本,黑皮封面,很有厚度。日记本已经用去大半,证明她是一个经常记日记的女孩。她写写停停,停停写写。偶尔,她会抬头向漆黑的窗外看上一眼,或者闭上眼睛让浅浅的笑容荡漾脸庞。
乳白色的灯罩、修长的手指、明亮的眼睛、素雅的纸张。时间似流非流。我心爱的姑娘,在远离中写一本秘密的日记。
通过她的日记,可以看出,血风筝的文笔明显不如我来得潇洒,而且有喜欢拉拉扯扯的恶习,象个一心想着骗稿费的蹩脚作家。但她又长得那么高贵,搞得她的文字也在光环中熠熠生辉。
她的日记是这样写的:
1999年4月1日
愚人节
雨转阴转晴
今天早晨,有三家电台的天气预报说要下雨,有两家电台说是阴天,还有一家电台说会出太阳。结果,今天就成了雨转阴转晴。天气真是个胆小鬼,一个都不敢得罪。
总的说来,今天没什么大事发生,也就是收到十封情书(比昨天少了两封)。唉,收到情书真是件麻烦事。扔掉吧,室友会说我故作清高,拆开来看吧,又全是从书上抄来的肉麻话。有个文学爱好者还在信中附上一首腻心的小诗。说什么
“
你是一只漂亮的毛毛虫,
我是一头忧郁的北极熊。
我远远地看着你,
看着你在树叶间独自蠕动。
你比花还美,你爬过的树都不好意思开花。
我看着看着,
就深深地爱上了你。
亲爱的毛毛虫,
你从那高高的树上下来吧,
来到我的怀抱,
作我一世的爱人。
你要是不答应,
我就把树给连根拔起,
搬回去种在北极。
啊,失恋来了,
爱情还会远吗?
”
落款是“爱上我就是害了你”。脸皮真是厚得深具浙大特色。
有时候,我真恨不得自己变成个文盲,以好眼不见心不烦。他们为什么要死缠着我呢?为什么在我无动于衷的时候仍然死不悔改呢?难道仅仅因为我长得好看吗?仅仅因为我气质高雅吗?他们的话,尽管是白纸黑字,也无法让我相信。他们最多也只是爱到我的表皮层,连真皮层都没有爱到,更别说骨骼、血液、心脏、灵魂啦。
要作我的男朋友,说难不难,因为我的要求不算很高。说容易也不容易,因为到现在还没有看到有符合我要求的。我理想中的男朋友,他首先应该俊美,在外貌能和我相互般配。我并不是在强调外貌的重要性。我只是在强调一种平等。我知道自己是个美丽女子,这美丽曾多次引发我的罪恶感。
我不希望我的美丽给他构成压力,让他时刻处在忐忑不安之中。爱情如果可以比拟成一场战争的话,那么真正的经典战役只能在两个各自身怀绝技而又旗鼓相当的对手间的厮杀中诞生。对爱情,我不屑于妥协。
如果我们作好所有准备,坚定地走入爱情,那么,用尘世的时间尺度来衡量的话,我们的爱将不会维持太久。真正的爱情是骄傲而固执的,是绝不稀罕在人间求得永生的。我将和他相约在某个时刻死去,在幸福最稠密的时候划断弓弦,留给人们无穷的空想。在最灿烂的时分猝然而逝,把最鲜活完美的肉体遗在人间,让他们不明所以,凭吊叹惜。我们将不会共同拥有一个孩子,因为我们的爱情太纯太净,不能缩小也不能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