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爱的追求
从本书文本看,在作者那里,一个中心的价值追求是爱,他正是以此为基本标准来衡量国家、制度、民族和文化的优劣的。作者写到一个没读过几本书的俄罗斯小姑娘对他说:“完美性爱是最高的境界,为之愿意舍弃一切。”他觉得这其实就是说出了他“寻觅半生的苦涩真理”。然而,他在这方面却屡屡挫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居住在旧金山时期。他说在这全美乃至全世界最美丽的城市,工作也不累,然而心情却坏到了极点。他和另外两个朋友——一个很传统的美国男孩大卫,还有一位长得高大威猛、名叫丹尼斯的俄罗斯哥们儿,“却愣是在旧金山找不到女人”。
这可能和女权运动的兴起有关。女权运动可能造就或增加了一些让男人难于亲近的“悍妞”。他说激进女权运动要重写一切性爱规则,修改所有涉及男女内心默契的细微法则,许诺让大家一起来塑造新型的、没有人格缺陷的男人和女人。而他对激进女权运动、对性解放也不抱好感,认为“性的解放,并没有带来精神的成长”。他还是要在性中追求爱情,至少是一段时间里性爱对象的唯一。他有一个很有意思的见解,认为“除却即将来临的生态崩溃和经济瓦解,女性的复兴是唯一需要关注的人类转型”。“无人能够逃脱时代。男性正在消失。”他说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出现成百上千种新的主义实验,真正留存下来的,靠左边的是女权加同性恋,靠右边是“市场万能”的新自由经济学。然而,这两者看来都不是他喜欢的。他说他一直搞不懂,不快活的女人对男人丧失兴趣,是觉得男人都不像男人,还是觉得自己本身也不像女人?他不能想象,假如一座城市里的男人都病态了、颓萎了,女人还怎么能够丰润妩媚、神采奕奕。他不解:90年代“民主胜利,极权倾覆;旧金山的甜白性感妞,变成愤怒凶悍妞——两种风马牛不相及的历史现象之间,是否存在着某种隐秘的内在联系?”这两者之间可能确实有着某种隐秘的内在联系,那就是同属于平等的潮流,在政治上是民主,在社会生活中则是男女平等,乃至可能是作为一种补偿或纠偏似的更加崇尚女权。
后来过了些年,他重返旧金山。感觉到在这春光明媚,本该是最浪漫、最充满爱情的城市里,咖啡馆里坐着的男男女女却连互相瞟一眼、调一下情的劲头都不再有。这一定是作者的真实感觉,但也可能仅仅是作者的感觉。基本的感觉不好了,可能会觉得所有碰到的事情都不对了,就像他觉得一个跑步的金发妞老远就喊“Excuse Me!”、叫人让路是“一声怒吼”一样。
作者说由于来到美国的“中国妞”多数想嫁白人,所以他就主要去泡“白妞”了,这自然会遇到男女、族群的双重隔阂。而如果加上“优雅文化”与“低俗文化”之别,那就是三重障碍,要实现起来自然是分外艰难。作者又说:“自小学以后,直到走遍半个地球,我也始终在找寻一份同样简单的为人自尊。”但自尊为什么一定要和泡妞而且是泡白妞的成功联系在一起,或者说由它来体现呢?不过,这对一个生命力洋溢的“青春男”来说可能并不难理解,对于一个浪漫情怀和富有才华的人来说可能就更不难理解。对于一个视情爱为至高价值,将艺术美与情爱美的追求结合在一起的人,可能这是命定的。或者说这就是属于他的命运,直到哪一天老得爱不动了才算。他和许多其他的“华裔男”不同。就像作者也注意到的:“我在旧金山见过的华裔男,几乎无一例外地乐观、敬业、关爱家庭、心理健全。那些横眉怒目的白人女权妞,不论冲谁使性子,对待唐人街的老板大厨打工仔们,总归是客客气气、和颜悦色。而后者,也从不向白妞们散发哪怕一丝一毫的性能量,或原始的男性攻击力。”这众多的“华裔男”是乐观的,看来也是对生活满意的。问题在于,一个命定的异类才子是否愿意如此生活,愿意做这样一个唐人街的华人,或者在郊区有自己住宅的高级华人白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