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十月的夜晚,我独自一人去跳舞,开始并没有人愿意和我跳。后来,德里克邀请我跳了一曲。我们相互欣赏,我觉得他非常迷人。确实是的,现在也是。他是一个非常非常好的人,好到不可思议。他可爱又热情,和善又风趣,也很贴心,不知道怎么说——我就是喜欢他。而且他也很喜欢我,在一开始,这一点可能对我更重要!他非常擅长跳舞,然后我们就一直跳啊跳啊。我甚至不知道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了。
薇薇安与德里克·威斯特伍德相识是在1961年末。她和母亲一样,都在舞池找到了另一半,也同样受舞技、身份和世故吸引。德里克比薇薇安年长两岁,是南方人。他们一家居住在肯顿(Kenton)的贝尔韦代雷路(Belvedere way)。当时的德里克正在西伦敦著名的胡佛工厂做学徒,但是他一直在努力实现的梦想,却是做一名航空公司飞行员,在20世纪———这个美国主掌的世纪,在蓝天中翱翔。他和薇薇安·斯怀尔有很多共同点,尤其是对音乐和舞蹈的喜好。德里克喜欢穿着现代主义时尚的服饰,听摩登爵士四重奏。
在我们刚认识的时候,德里克是一个工具匠学徒,但是他梦想成为一名飞行员。为了赚到飞行培训的学费,他到处经营舞会。一般是在宾果游戏场,偶尔也会去位于佛利斯特山(Forest Hill)的戈兰林(Glenlyn)舞厅,或是位于哈罗的多米尼奥电影院这样的地方做临时演出。他和胡佛工厂的朋友鲍勃·德鲁斯(Bob Druce)、巴里·福奈(Barry Funeigh)三人一起,在不同的舞台表演滚石乐队、罗奈特乐队,甚至还有谁人乐队的歌曲。
“我记得德里克真的很会穿衣服,他有一套马海毛的西装。”薇薇安的弟弟戈登回忆道,“他会来我家接姐姐,两个人看上去都美极了,如此般配。因而我很崇拜德里克,对薇薇安也一直很崇拜。那时他们经营流行乐组合,德里克在一个名叫‘商业娱乐’的机构工作,经营舞厅。公司还负责过‘谁人乐队’,那时候他们还不叫这个名字,而是叫‘走弯路的人(The Detours)’,后来又改名叫‘高音数字’(The high numbers)。最后,有个聪明的家伙——我一直以为是薇薇安,不过却是德里克的弟弟罗德尼(Rodney)——想到了‘谁人’这个名字。不过,乐队当时是由德里克·威斯特伍德和薇薇安·威斯特伍德一起经营,赚了不少钱。他们经常在靠近温布利(Wembley)的北环路上的石桥公园演出,就是现在的地毯大地所在的地方。那个年代,所有人都对服装感兴趣,先是痞子时尚,接着是现代主义时尚。谁人乐队当时由我们经营,他们的本职工作是在舞厅表演,一晚上的演出费用大概在30到40英镑,但是德里克可以聘请他们到外面演出,价格在150英镑左右,因为那时候他们真的非常受欢迎。所以,德里克和薇薇安赚了不少钱。”
还记得德里克对我非常不满意,因为我总是迟到,因为衣服而拖到很晚。要注意的是,我进任何地方都从不需要付钱——不过这并不是因为他,而是因为我打扮得美极了。举例来说,如果我跟他约好在昆斯伯里见面,我大概会在关门之前的15分钟赶到,因为我得先搭配好行头!而德里克就觉得在朋友面前颜面尽失,他的女朋友从来就没有准时过,因为她在做东西。
你还需要知道的是,德里克和后来出现的马尔科姆一样,都非常幽默。那时我非常喜欢和他一起去他曾经唱过歌的酒吧,听他上台表演那些伦敦腔老歌:“What a calamity/ three old ladies locked in a lavatory...”(歌词大意:三个老妇人被锁在了洗手间里,真是一场灾难)然后所有人就一起唱,我以前多喜欢做这些事情啊。接着,我们就很自然地决定要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