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宏非
我发现,凡是写一手好文章的,字里行间总是潜伏着一个假想敌,或隐或现的。比如,曹雪芹的敌人是男人,金庸的敌人是女人;鲁迅的敌人是他人,托尔斯泰的敌人是他本人,张爱玲的敌人不分男女,只要是她的亲朋好友就行——陈晓卿的敌人,不是人,是城市,人造的城市。敌意之深浅,与城市体量及其距离乡村之远近,成正比。
接下来,你会像我一样发现,凡是大城市里的饮食,在他的笔下一般都显得虚头巴脑,感觉五脊六兽,就连标点符号,一个两个瞅着也都没精打采的;一旦脱离了中心城区,越往城外走,文字就越是精神,越是来劲。及至流窜到荒郊野岭,田问地头,胸臆便完全打开,双目就彻底放光,好言好语一发喷薄而出,令人目不暇给。即便平日里坐困愁城,面对餐桌之上一应吃的喝的,荤的素的,一逮着机会,作者还是会有意无意地把它们偷偷往下,再往下,朝着有泥土的下方移动。你且看他,陪偶像在北京的大酒店里吃罢一顿高大上早饭,明明吃饱喝足,下了电梯来在街上,还是忍不住要拿什么“居民区寻常巷陌中”甚至“二十年前某一个清晨的淮北小城洒满阳光的老街上”的早餐来说事,摸着肚子意淫一番,打着饱嗝吐槽一顿;你再看他,本来是欢欢喜喜过个年的大喜日子,在北京超市里见到荠菜,竟然也要不无伤感地闪回到老家黄黄绿绿的田埂。就连和自己家乡八竿子打不着的馆子和食物,也要转弯抹角把人家从掌柜到厨子到服务员的老家籍贯连根刨起,大套近乎,煽动别人的乡愁,然后同仇敌忾,然后以“同是天涯沦落人”的角色与对方发生并保持不正常的关系。
陈晓卿,不论他置身北京还是东京,南京还是望京,你问他美味在何方,他的手指最终总是会像扶乩般自动地指向老家的方向。正如作者自供:“就像我,一个安徽人,在北京这么大的城市生活了四分之一个世纪,每每想到我老家淮河岸边的菜肴,还是难免食指大动。”“(在北京)已经居住了二十八年,但一直找不到味觉上的归属感。”在这四分之一个世纪里,他该吃吃,该喝喝,貌似也没落下哪一顿,但是,就是凭着这股子浓浓的乡愁和满满的敌意,他总是能在北京的浓重雾霾里嗅出老家的味道,并且在这个超级迷宫里准确地找到来自老家的饭馆。在城市里发现乡村,在钢筋混凝土里翻出泥土。当然,树了敌,方能有的放矢。有的没的,有意无意,城市这个宿敌也让他为我们带来了这一册用情至深的大好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