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运的是,我考上了古丈二中。更幸运的是我的成绩特别地好。在古丈二中求学的日子里,所有的老师都喜欢我。所有的学生都敬重我。离开了上布尺那个让人伤心、米有(没有)尊严的地方,我在这里得到了空前的尊重。从初中一年级到高中二年级(那时只有高二,读完高二就高中毕业),全校几千学生,每一个学生都知道我的大名,都会给我投来敬佩的目光,都会以给我做朋友为荣。上布尺那种家庭环境中的压抑和阴霾,一扫而光。我不但是学校的大明星,更是学校的掌上明珠。
那时候,学校除了评三好学生,还评三好标兵,就是比三好学生还优秀的学生。全校只有两个,高中部一个,初中部一个。我读初中时,我是初中部的那个三好标兵。我读高中时,我是高中部的那个三好标兵。每年,都是校长给我发奖状、戴红花,我都要在全校大会上做典型发言,都要接受台下几千学生和老师暴风雨般的掌声和敬佩的目光。我个子不高,站在台上做典型发言时,就像一只小蚂蚁。可这种至高无上的荣誉给我带来的自豪感,使我觉得在天空中飞翔一样,美。那时的奖励都是精神的,很少有物质的,即便有也只是一只钢笔或一本笔记本(呵,可不是现在的电脑笔记本),可那时的人们都因精神的鼓励而快乐,因精神的褒奖而骄傲。精神和荣誉,真的是金钱买不来的。不然,现今的亿万富翁们就不会那么空虚、苍白和不自信了。
不自量力地,我很快坠入情网。我暗暗地爱上了一个各方面都很优秀的女孩。那时的爱情不像现在这样火辣辣、赤裸裸,而是羞涩的、地下的,像小偷一样。想爱却不敢爱。爱却不敢表达。期待,害怕,沉醉,奇妙地搅在一起,让人整天处在亢奋中。那时的男生女生是不敢写信,不敢递纸条的,爱和被爱,都在眼神里,表情上。我知道,那女孩也喜欢我,不然她不会那么对我好,不会那么把家里什么好吃的都拿来给我,不会有事无事就找我搭话,不会总找借口想与我在一起。尽管这样,爱的火焰,还是不敢燃起来。我知道,我们的地位相差悬殊,我们不可能结成正果。相反,只会是苦果。我不能给她写酸菜一样滋味的情书,不能让她过酸菜一样贫穷的生活。我的爱,只是一根火柴划了一下,没有去点亮一盏灯,没有去燃起一堆火,而是亮光一闪就灭了。即便我自己不掐灭这一点光亮,老师和她的家长也会掐灭。那时,学校只要发现谈恋爱,就会处分甚至开除。我的初恋,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无疾而终。因为,我彻骨感到,我没有资格谈恋爱。爱,如果不能给爱的人幸福和快乐,就没有资格。
当我爱一个人而感到没有资格时,我对我的家庭又增加了一份厌倦,对我娘又增加了一种埋怨。如果,如果,如果,我想象了好多个如果来设想我的命运。我唉声叹气,怨天尤人,后悔自己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慢慢的,这种悔恨越来越强大,以一种不可阻挡的力量穿透了我本很脆弱的心灵,击溃了娘赋予我的所有亲情。
我不愿回到那个破碎的家。
我不愿看到我娘。
即便见到了我娘,我也不愿跟娘讲话,动不动就对娘大发雷霆。
家庭苦难带给我的变态的自尊,已经让我彻底沦为了一个不孝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