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干血的伤口 肉质红白
被豁开的喉咙 卷丝着的 声带
你留下 一脸的惊骇 让我猜
我读懂了 知道这周围 一定还有人在
方友伦回到家,打开台灯,找出那本他还没看完的书——《苏菲的世界》。
这确实是一本不错的书,为什么这么确定?哈,原因很简单,因为她也很喜欢。那个她是方友伦刚刚才开始交往的女友,叫赵菲云,很漂亮、很聪明,也很有书香气质。方友伦虽和她早就认识,但聚到一块儿的时候,都是和各自的朋友在一起,也没什么私下的来往。
但,若不是在那个雨天,他也不会靠她那样的近,为她撑伞,送她回家。他们俩的关系也就是从那时开始有了些微妙的变化。也许,这便是人们常说的“缘分”中那个始终不常出现的“分”吧。
友伦在菲云的身旁常常会显得很局促,就像个小孩子一样,什么事都听她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他爱她。但菲云当时对他是没有感觉的;只是觉得他在自己跟前怪怪的,有时甚至觉得方友伦比一般人要傻。不过还好,瞧着不烦。
平时,菲云身后可是有一大帮的追求者,当然,方友伦也是身在此列中的一份子。方友伦可是费了很大的劲儿才使得赵菲云点头承认了他俩的关系。这中间有多辛苦,我想就只有方友伦一个人知道了。不过也不错啊,再怎么说他也是最后的赢家,赢得了菲云的小小认可。说起来,还饶有趣味……
赵菲云曾对她的朋友透露过,说她最喜欢的是有学识、有知识的男孩子,不喜欢那些吊儿郎当装酷没内涵的人。这句话,是方友伦在她的旁边假装擦桌子时听到的。这可把方友伦给乐坏了。俗话说有题目的问题好回答;既然知道了菲云所喜欢的类型,那这就好办了,比瞎忙强。
方友伦自从获悉的那一天开始便一直记在心里,并且常常以此来督促自己——和这个女孩儿在一起,必须要出口成章、言出有物才会让她青睐自己。从那开始,方友伦便终日泡在书吧里。什么《史记》、《战国策》、《本草纲目》、《清宫秘史》、《明朝那些事儿》,等等,凡是他能看到的就通读一遍。而且还经常上网抄录一些浪漫的诗词用以点缀自己的谈吐。
正所谓天道酬勤,皇天不负苦心人,终于,方友伦的做法可能感动了天上的月老,于是,真的就有一个对他很重要的机会降临在他的身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