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醒了?昨晚你喝的可真够多的。”
见我下了床,王刚用眼角的余光扫了我一眼,眼睛依然盯着电脑屏幕。
“小班和高植物呢?”
“早就上课去了。”
“你还不睡觉又玩笔记本哪,都不怕被张明远知道后给没收了?”我故意给他一句。
“哼,他来检查我会放在衣柜里的,他还能钻进衣柜检查?”王刚冷笑了声。
这家伙瘦高瘦高的,总是喜欢穿一身运动服,不是蓝的就是黑的,加上一头长发,坐在椅子上的身影真他妈像个酷哥,可惜就是不喜欢运动,不然真能迷住不少MM。看他修长白皙的手指在键盘上敲击个不停,我突然想起个问题:“你昨天不是在宿舍玩电脑嘛,怎么知道的?”
他头也没回,直接来了句:“你昨天醉得厉害,还被人暴打一顿,晕倒在杜云飞的宿舍门口,是小班、高植物和我好不容易把你拖回来放到床上的。”
他妈的,估计这次丢人丢大发了,没想到连班长李成鹏也跑去看热闹了,而我居然醉成那样,什么都想不起来了,该死。我揉揉红肿的额头说:“回想起来,当时我的确太冲动了,和阿杜这杂种干架,真他妈不值。不过,我就是看不惯他那盛气凌人的瘪三样,妈的现在学校怎么全是这号人啊。我就是不服他,谁都知道他是个有钱的混蛋。嗨,你真应该当场看看他当时气急败坏的样子,哈哈,就和发怒的猩猩似的,有趣极了!”
“那最后挨打的还不是你?自讨苦吃。”王刚自顾自说,说完倒也不再说别的什么,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地盯着电脑,好像一尊千年不变的雕塑。
他这人不论说什么都是一副淡漠表情,我觉得即使我被阿杜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捅死了,他也还是这副表情。这还算是好朋友呢。想到这我真的感到有点儿心寒。但是,有什么办法呢,谁叫他生就这么个不紧不慢的德性!说话做事总是慢慢悠悠,那一张永恒不变的苍白的脸颊,好像对所有事情都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我敢打赌,你就是向他借一万块钱,告诉他十年之后再还,他也不会心急的。有时我倒是觉得,他这样与世无争也挺好的,还真不会惹什么麻烦。况且他从来就不参与什么事情,当然除了网游之外。因此我们宿舍的人给他起了个绰号叫缸子——不管你往里面倒多少水,也永远波澜不惊。
我心里有些懊恼,下了床坐在椅子上,从书柜上层取出我的中华烟拿出一根抽了起来,当然这也是从我老爸那里偷来的,他那里有好些别人找他办事送的香烟。上了大学以后我发现自己的烟瘾是越来越大了,只要一烦,就得借烟草的味道麻醉一下焦躁的神经,这样可以安抚我躁动的情绪。我感到肚子饿得有点发慌,估计是昨天晚上空腹喝酒没吃东西的缘故。
“去不去食堂吃饭,缸子?”
“不吃。”
“去不去上课了?”
“不去!”
真他妈干净简练的回答,当然他眼睛还盯着电脑屏幕,我知道他这种人一玩起网游就和抽上大麻一样,玩不到过瘾绝不罢休。看着用网线连接的电脑和猫,我突然想到互联网真他妈牛逼,此时此刻估计千百万个王刚一样的好小伙和好姑娘,正熬着通红的眼睛在网上厮杀着,用心灵在无数电流和电缆的交汇和连接中交流着、碰撞着,寻找着让人发狂的快感和慰藉。太他妈爽了,比尔·盖茨万岁!这真是个奇妙的美丽新世界。
想到这里我又兴奋起来了,对着他那长期不梳理的一头长发的脑袋嚷嚷道:“缸子你真他妈的是个棒小伙,除了电脑,你虽然一无所有,但可以不用接触一些该死的王八蛋,我都羡慕死你了!”
“你酒还没醒吧?别疯言疯语了!”他还是没回头看我一眼。不过无所谓了,我不知怎么感觉心情一下子明亮了起来,我喜欢自己一个人疯癫的感觉,就和发狂的金斯伯格的《嚎叫》里写的一样:疯狂的一代!撞上时光的岩石!浪子与六翼天使一般神圣!疯人与我的灵魂一般神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