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接着故意把基督教拉进来。我以下会谈到他对基督教的鄙夷,以及韦莲司的母亲一直希望他信教得救的情形。他说,他刚到美国的时候,看到美国的钱币上印着“相信上帝”(In God We Trust )这四个字的铭文,觉得感慨万千,他很惭愧中国必须处处设防来抵制伪钞。但是,在美国住了六年以后,他不再接受这个铭文。他认为更理想的铭文应该是:“相信人”(In ManWeTrust)。②唐德刚先生把胡适和韦莲司母亲这一来一往的信当成证据,说胡适跟韦莲司来往密切的程度,让她母亲感到不安,起而阻挡。③胡适与韦莲司来往密切是无庸置疑的,韦莲司母亲为此感到不安,也是绝对可信的。至于,他们是否在谈恋爱,则一如我在上文所谈的,以及以下还会分析的,他们肯定是惺惺相惜。然而爱慕的火星,即使在那偶现的临界点迸出,终究因为没有那易燃点的氛围而殒灭。这易燃点的欠缺,我认为问题出在韦莲司一方。因为,就像我在下文会再分析的,虽然胡适在1915 年对韦莲司产生了爱慕之情,可惜的是,当时的韦莲司对胡适还没开她的爱窍。
留学时期的胡适自视极高,在他的眼中,美国大学生大多不读书,文章不通,谈吐鄙陋,思想闭塞,没有几个可谈的。男学生如此,女学生更不用说了。他在日记里借用了一个美国朋友说的话,来批评美国的大学女生,说她们当中没有几个人有高尚的知识,或者能启发人的心思。①一个标准那么高的人,会在日记里一再地赞扬韦莲司,可以想见她绝对是一个出类拔萃的女性。胡适描写她“极能思想,读书甚多,高洁几近狂狷,虽生富家而不事服饰”。韦莲司不注重服饰的“狂狷”是一件相当值得令人玩味的事;它会让人省思,去猜测这是否跟她与胡适在当时没有产生异性相吸的火花有关系。胡适形容她的服装“数年不易,其草冠敝损,戴之如故。又以发长,修饰不易,尽剪去之,蓬首一二年矣”,以致于连她走在路上,都常常会被路人指指点点。②韦莲司显然并不是从青春期就鄙夷时尚,忽视服饰。她母亲在对胡适抱怨他们独处一室的当天,也埋怨韦莲司把她从前所有漂亮的衣服,和香水之类的东西都弃之如敝履。胡适帮韦莲司缓颊,说她已经对这些东西失去兴趣。她母亲不接受,她认为韦莲司就算是屈就一下,再回过头来用这些让自己看起来漂亮一点的东西,别人不会就因此而把她看低一点。③
① 胡适,《胡适留学日记》,第三册,835-836 页。
② 胡适,《胡适留学日记》,第三册,837 页。
③ 唐德刚,《胡适杂忆》(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79 年),192-19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