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礼貌地说着谢谢,脑袋里想着她的话,她嫁给一个老头的真正原因是有喝不完的红酒?有史以来,这是我听到最奇怪的结婚理由。
“喜欢什么类型的红酒?”她问。
在这之前我几乎没喝过红酒,只好说几乎,在实习的餐厅我曾偷偷尝过客人喝剩下的红酒,尝过后差点吐掉,怎么会有人喜欢这种有点酸又有点涩的类似糖水的东西?“红酒真的很好喝吗?酸涩酸涩的,味道就好似软柿子泡醋。”
她扑哧地笑岔了气,嘴里的酒也喷到我身上一点,“哈,对不起,对不起,”她大笑着将面纸递给我,“呵,这可是我听到的最有趣的形容!”
我脸颊发烫,满脸黑线。还“最有趣的形容”呢,我看你想说的是“最弱智的比喻”吧。
她又说,“成为一个有品位的男人必须懂红酒,我这堂红酒课保证你能入门,以后一定会用得着。”
我连连点头。
她将酒杯重新递给我,“先说味觉吧,在我们人类社会最早期,那时没有七味概念,所有感觉都相当原始,还没有香臭之分,只有个人的味觉喜欢。今天,我们可以品尝出各种味道,甚至可以吃到臭至极致却美味无比的榴莲,这是味觉的至高进步。这个世界的本质就是要求人越活要越会享受,当初到澳洲留学,我还没有认识史密斯,那时就告诉自己,要享受每一天,快乐生活,体味每一天……”她似乎陷入回忆。
“嗯。”我点头,除这个动作外,我还能说什么呢?对红酒我一窍不通,对人生也一样。
她摇晃下酒杯,嗅了下然后又小呡一口,“好了,回归正题,在喝酒前你一定要了解你喝的是什么酒,此刻,你在喝一杯从澳洲运过来的西拉(Shiraz)(2),你要像对待情人一样珍惜它,你应该这样……”她闭上眼,将鼻子放到酒杯边沿,深嗅一下,伸出粉色舌尖在红酒内蘸上一下,舌尖在口腔内转数圈后,她睁开眼,“会了吗?”
我学着她,先摇,后闻,再轻呡,让舌尖和口腔感受它的状态和味道。刚喝下去,一股眩晕感从口腔上颌冲击大脑,我立即打个激灵。这是我的味觉首次复苏,是坐在对面的简赐予我的。此刻她看起来就像观音菩萨或圣母玛利亚,那种让我想顶礼膜拜的女人,很感谢她赐予我如此美妙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