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施密特:与中国为邻》 儒学的传统(4)

施密特:与中国为邻 作者:赫尔穆特·施密特 弗朗克·西伦


西伦:中国人为什么不着手解决宪法的问题?从宪法开始,然后在此基础上做其他工作,这样做不是很有意义吗?

施密特:一部宪法发挥效力的前提是,人们相信宪法的效力,并坚信宪法的必要性。如果没有这一信念,制定纸上的宪法就毫无意义。当美国人脱离英国本土后,一开始就寄希望于宪法。这可说是中国同西方的一大差别。美国宪法是经过难以置信的仔细准备之后才定稿的。那场讨论虽已过去了200多年,它至今在欧洲还被认为是典范。所谓的联邦文件(Federalist Papers)在美国领导人头脑中树立了明确的思想。不仅制定了宪法,而且不久以后又发表了人权宣言,在宪法之前还有独立宣言。美国人的三大典籍是:独立宣言、宪法和人权宣言。

西伦:同西方的制度相比,中国的制度是比较落后,还是仅仅是不一样?

施密特:反正形成过程不一样。至于中国的制度是落后还是先进,我不想立即下结论。在我看来,例如在许多美国的州里规定学校不许教达尔文学说,那中国人在这一点上要比美国人先进。中国有着更悠久的、理性为本的世俗传统,尽管宗教观念至今仍下意识地在全国起着某种作用。如果中国人还能用一种西方色彩的法律制度来充实这一传统,那么他们就可能在伦理上处于强大地位。

西伦:文化差异也导致按照不同的标准来进行判断。要是中国人更现实些、更扎实些、更清醒些,也就是说不像美国人那样以传教士自居,而是更加实事求是一些,那么他们在策略上也会更聪明些吗?

施密特:中国人从来没有进行过传教活动。美国人作为世界大国,其地位受到的压力越大,他们就越显得笃信宗教。无论如何,他们倾向于以传教士自居。

西伦:您会说中国政府出于这一传统,在发生重大危机时,将比美国政府更能保持清醒头脑吗?

施密特:对这样笼统的说法要慎重。中国人自从对外开放以来,还不曾面临过像“9·11事件”那样的打击。尽管如此,人们看到中国人对诸如其驻贝尔格莱德大使馆被炸一类的挑衅做出的反应是多么克制,就能感觉到儒家学说古老传统的深刻影响。

西伦:如果挑出儒家学说的一些核心思想,例如:要团结,不要拉帮结派;要和谐,但不要随波逐流……

施密特:拉帮结派这个说法不完全对。群体团结还是起作用的。

西伦:不要拉帮结派是指不要因此而把自己排除在社会之外;再说第二点:要和谐,但不要随波逐流;第三点是要能屈能伸,但不要无原则地屈服。

施密特:最后一点我不敢苟同。对我来说,这里面过于强调个人。在儒家学说里,个人的作用是比较小的。这是中国文化与欧洲启蒙主义的一个重要区别。

西伦:与西方社会相比,这是一种积极的东西吗?

施密特:反正不一样,我不想做评价。儒家学说里一个很重要的特点迄今还没有提到,这就是强调社交礼仪。

西伦:您为什么现在提到它?您认为这是西方社会的一个弱点吗?

施密特:就今天的西方社会而言,也许可以这么说。不过,今天中国社会的社交礼仪也并非无可指责。

西伦:再说一遍:儒家学说有个弱点,它低估机制的意义,因为它以为,人们会从礼仪上处理彼此的相处。

施密特:它并不低估机制的意义,因为等级制起着重要作用。凡是等级制起作用的地方,就不需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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