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欲何求?执子之手。同赏明月,共读红楼。
庭中遍植,依依杨柳。年年凝碧,岁岁弄柔。
我欲何求?偕子白头。相偎相伴,无怨无尤。
青山隐隐,流水悠悠。死后归土,并葬荒丘。
时间在相爱的人眼里总是像流水一般,过去得太快。转眼到了离别之时,陆小曼告诉徐志摩,活了这么久,她都在做着被别人安排好的一切,这次,她要做她自己,她宁可抛却富贵荣华,也要和王赓离婚,追求属于自己的真正的幸福和自由。
我们不知道徐志摩当时对陆小曼是仅限于倾心还是爱恋,但他被陆小曼的坚毅和果敢打动了。依靠着陆小曼给他带来的灵感和激情,他写下了一首诗词——《雪花的快乐》。
假如我是一朵雪花,
翩翩地在半空里潇洒,
我一定认清我的方向——
飞扬,飞扬,飞扬,——
这地面上有我的方向。
不去那冷寞的幽谷,
不去那凄凉的山麓,
也不上荒街去惆怅——
飞扬,飞扬,飞扬,——
你看,我有我的方向!
在半空里娟娟地飞舞,
认明了那清幽的住处,
等着她来花园里探望——
飞扬,飞扬,飞扬,——
啊,她身上有朱砂梅的清香!
那时我凭借我的身轻,
盈盈的,沾住了她的衣襟,
贴近她柔波似的心胸——
消溶,消溶,消溶——
溶入了她柔波似的心胸!
这一天,是1924年12月30日。
当一个人有所选择时,必然就要有所放弃。许多人都以为陆小曼的选择过于决绝。但我却觉得,这恰恰反映了她性格的单纯。她觉得,爱就要专一,不能三心二意,她是真的付出她的心,交付给了另外一个人。所以,当她做出决定时,也是她义无反顾地置自己于万丈深渊的开始!
不免为陆小曼的单纯感到一丝痛惜。
很快,他们的恋情在北平和上海的文化圈掀起了轩然大波。一时间舆论哗然,什么难听的话都有。在20世纪20年代,是一个男人可以妻妾成群,女人地位很低的时代。因此,在这场风波中备受谴责的人是陆小曼。无论什么原因,一个有夫之妇对其他男子心仪,这是有违妇德的事。尤其是那些所谓的名人雅士,追之不得,便借此机会把心中酸溜溜的滋味宣泄出来,对陆小曼口诛笔伐。
想到了卓文君和司马相如的故事。一曲《凤求凰》让卓文君拒绝众多的追求者和司马相如私订了终身,卓文君为当时那个穷小子司马相如当垆卖酒,那些求之不得者就大骂卓文君是“私奔”,买酒等于卖笑卖身!若是卓文君选择私奔的对象是他们,大概就不会有那许多不入流的话了。
此时陆小曼不仅受到上流社会的谴责,作为丈夫的王赓更是没有好脸色,母亲对她也颇有微词。陆小曼便在家中被看管了起来,哪里也不许去。
咽不下玉粒金莼噎满喉,照不尽菱花镜里形容瘦。小曼便害上了相思,不得见徐志摩的日子,度日如年。但她是铁了心的要做徐志摩眼中的新女性,对徐志摩的相思成了她唯一的精神支柱。
这个社会很不公平。好像陆小曼在唱着一场独角戏一般,这个风波的另一个主角徐志摩却很少受到指责。
当然,在当时也有很多受到新思想教育的留学生对他们是支持的。散文大家郁达夫就曾赞美这一段姻缘道:“志摩和小曼的一段浓情,若在进步的社会里,有理解的社会里,这一种事情,岂不是千古的美谈?忠厚柔艳如小曼,热烈诚挚若志摩,遇合在一道,自然要激发火花,烧成一片了,哪里还管得到纲常伦理?更哪里还顾得到宗法家风?当这事情正在北京的交际社会里成话柄的时候,自己就佩服志摩的纯真和小曼的勇敢,到了无以复加。”
刘海粟也说:“此时我想起数年前在北京看过的一个话剧,里面一个勇敢的少女揭露她未婚夫的心中隐私说:‘为什么你们很愿意看到别人未婚妻的大腿,而不肯让别人在舞蹈中看到自己未婚妻的大腿呢?’我顿时想起了陆小曼。可敬可爱的陆小曼,当年即是在那些自以为是反封建实际上封建得可以的文人雅士们的唾沫中遭际不幸的。”
徐志摩的心定是受到煎熬的。一边是面对自己的昔日好友,一边是情投意合可遇不可求的红粉佳人。
终于等到了一个机会,“新月社”从石虎胡同搬迁到松树胡同七号。这自是个可以庆祝的好由头,也更是个有情人可以相见的绝好的机会。在徐志摩的央求下,胡适出面邀请了也是“新月社”成员的陆小曼,使得有情人经历了痛苦的煎熬终于能得以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