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陈奕潞:第三十二日的国王(8)

我只能短暂地陪你一辈子 作者:郭敬明


【十二】

粥是头一天妈妈在家煲好的。放了猪肉、红枣和枸杞,肉用小火在砂锅里炖烂了,翻出来一层一层的红丝都是酥软的。素素不知道这是给她未来姐夫的,用手偷了一块肉,结果被她妈妈狠狠地拍下去:“没规矩。”

七子抱着粥到病房外面,本来喜滋滋的脸渐渐变得严肃。房间里有二十来号人,医生护士,实习的小大夫,患者家属,还有看上去应该是室友的四五个膀大腰圆的汉子。

她想:“之前认识他的时候觉得他挺胖的,原来他们寝室都是这模样。”顿了顿又想:“还好后来拉着他天天上操场跑步瘦下来了,虽说胖子都是潜力股,但看他们寝室剩下的那几个,明显是要暴跌的。”

等会诊的大队伍从房间里撤出,她又端正了笑容,从容不迫地进了屋。

【十三】

我在床上,强子和大薛分头喂我吃饭。老六在剥香蕉,秀秀在那和负责换药的小护士死磕。

我看见七子抱着个饭盒害羞似的站在门口。于是我招了招手,感觉上和民间传统宫廷戏里的老佛爷差不多。

她说:“你醒啦?”

秀秀“嗤”了一声。就连一向对小姑娘怜香惜玉的强子都粗着大嗓门道:“你瞎啦?是个人都能看见景峰这俩眼睛睁得跟牛犊子似的,而且昨天做的手术你怎么才来?换我你这样的女朋友我可不要,赶紧走赶紧走!”

我在他那一声“景峰”之后就呛住了。强子的妈妈不含糊,一大块回锅肉,真是一大块,卡在我喉咙深处,让我再一次体会了一把“生死时速”。秀秀一面款款走过来,一巴掌拍在我后脑勺,用深不可测的内力把那块肉震出(对面抱着小茶缸吃小馄饨的大爷吓得假牙都掉了),一面用皮笑肉不笑的微笑对着七子道:“别这样,人家想着来就说明良心还没完全被狗吃了,让她把话说完,把粥放下再走。”然后在七子还没开口回答之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那粥和一兜子苹果拎了过来:“好了话说完了你可以走了……”

我看着七子脸上的表情变了又变,最终还是不忍。“大薛,老六,你们先走吧。强子,秀秀,你们俩也先出去等我一会儿。”

他们看我。目光里写着“苏景峰你没救了”但还是出去了。

我在那里看着她,沉默。其实我只是想理清思路,想想该从哪里讲起。

“我是老周的孩子……不对,老周是我的……也不对……”

“你是摔到了大脑么?还是在哗众取宠,吸引我的注意力?”她走过来,靠在我身边,坐下。她歪着头笑,我对她这个表情从来没有抵抗力,只有傻兮兮地笑。

“那条狗的主人是金百城,你怎么不告诉我?如果我知道那条狗的主人是金百城,知道他悬赏二十万找这条狗,我怎么会拦着你给它治病?”

“我……”

“你是想给我一个惊喜对不对?你不知道我外婆生病的事对不对?你是为了我,救了那条狗,对不对?”

我很想点头。老周跳出去的时候,我没有伸手。我眼睁睁地看着他跳到楼下摔死了。后来我拿着他的遗体到金百城那里换了二十万,因为他们要的本来就是狗肚子里的那一袋钻石项链。你看,这是个侦探悬疑片儿:老周在炮楼误打误撞吞食了黑社会偷来的钻石,有钱人家的少爷找到了狗之后重赏了养狗的屌丝——TVB经常播放的那种,后面就更经典了,我拿着钱恍恍惚惚往回走的时候,被车给撞了……但那个时候我心里一直想着的,的确是七子,我前女友。

可是我现在醒过来了。我得说实话。说。一个字一个字,一个词一个词,一句话一句话,完整的,彻底的,不含一点虚张声势花言巧语的。

不然我真的不得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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