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研究如此重要,但因离不开人的直接经验,属于人们“司空见惯”的范畴,长期只被看成一种视角,而不是一门独立的科学。冯特使它走向了科学,但在首创之始,为了呈现自身的科学身份,积累自身的研究数据,不能不把很大的精力放在实验上。他在《感官知觉理论》、《生理心理学纲要》、《心理学大纲》等著作中都表明了“实验心理学”这个概念。
实验心理学虽然会不断涉及美和艺术的例证,却还无法直接通达艺术心理学。
艺术心理学理应成为心理学和艺术学的交叉学科,但是由于心理学和艺术学各自的研究方向差别太大,偶有成果也很难获得两方面的同时首肯。一般说来,除了弗希纳在1826年用实验方法研究绘画创作、斯图姆夫在1883年出版《音乐心理学》外,艺术心理学仍缺少重大建树。这方面的研究者主要在作不同角度的艺术心理分析,而更多的还处于描述状态。
艺术心理分析的第一层次,是对作品内角色的心理分析。有的学者把这样的心理分析称之为“角色心理学”。在这方面,弗兰克卢卡契在1951年出版的《文学与心理学》一书中作出了令人瞩目的试验。一些优秀的艺术作品是经得起一再的心理分析的,现代精神分析学派在阐扬自身学理的时候,也喜欢对一些著名的艺术作品如古希腊悲剧和莎士比亚剧作进行示范性解析,影响巨大。弗洛伊德和恩斯特琼斯对于俄狄浦斯情结和哈姆莱特的分析堪称此间经典。但是显而易见,在这样的心理分析中,艺术只是心理学的例证,而无法完整地呈现自身目的。
艺术心理分析的第二层次,是对创作心理的研究。在这里,艺术成了目的,但由于分析的是具体的创作心理,而每项创作又带有很大的独特性、罕见性、不可重复性,因此必然会成为对单个艺术家的心理行为分析。要把单个艺术家的心理行为上升到普遍意义,往往立即变得一般化而失去了价值。只有少数创作心理的分析既有个别意义又有普遍意义,瑞恰兹在1924年出版的《文学批评原理》在这方面作出了先人一步的贡献。他从心理现象和精神现象探讨艺术家的创作,让人耳目一新。中国学者钱钟书先生挖掘出来的“通感”命题,不仅指出了中外诗歌创作上的一种常例,而且论定它是心理上不同感知系统的互换互补,也称得上是一项有价值的学术成果。但总的说来,人们还没有系统地、有说服力地构建起创作心理学。
艺术心理分析的第三层次,是对接受心理的深入。对此,很多学者早就预感到重要性,却一直缺少深入的条件。因为一般认为,接受者(观众和读者)的心理虽然重要,毕竟已在创作之外、作品之外,不应成为艺术心理学的重点。而且,有很长时间,多数艺术家虽然在内心强烈地企盼“被接受”,却不愿公开承认这一点,以免受到诸如“迎合流俗”之讥。
但是,随着现代社会的展开,人们越来越感到研究接受心理、观众心理、读者心理的重要。在这个问题上,艺术实践家和艺术理论家一样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