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把车开到江边的时候阿成已经站在一边等我了。今晚风大,来江边散步的小情侣就没有几对,因此长身玉立的阿成就更加显眼起来,我朝着他的背影喊了一声。他循着声音转过头来,把我吓了一跳。
这大半夜的,他竟然戴了个墨镜,此刻江风把他的外套和头发都吹的飘起来,恍若有一种“逆风的方向,更适合飞翔”的不羁感。
“你来了。”他的声音有些忧郁,然后他一把摘掉了墨镜。
“饿滴个亲娘哇咧!” 我一惊吓之下连一口土话都彪了出来。
站在我眼前的阿成,左眼眼皮完全肿了起来,此刻听到我这应急一声的叫喊,脸色立刻沉了下去。
“你这是怎么了啊?”我缓了缓气,忽略自己刚才本能脱口而出的语言,文雅道,“这是被别人争风吃醋打了么?难怪大晚上的还搞得和个瞎子阿炳一样。”
阿成瞪着他肿的大小的眼睛愤怒道:“怎么会有人敢打我?!”他指着自己的眼睛,“这是蚊子咬的!现在的蚊子就这么没有职业素养,专咬脸,什么玩意?!害的我根本没法见人,把今晚的工作全部取消了!还不知道要几天才能消下去,叫我怎么干活?!这几天要损失好多钱!”
我随口安慰道:“你这工作也算是体力活,关了灯,谁管你长什么样,你毕竟是实力派的,技术过硬就行。”
“你说谁实力派呢?!我明明是偶像派的!”
我原先心情抑郁难熬,但如今看到阿成,和他就这么随口拌拌嘴,心情反而放松下来,忍不住就笑了出来。
“你还真够不要脸。”我挪揄他。
阿成揉了揉那只肿着的眼睛,一脸不屑:“这世道要脸能混得下去么?连小说里不也一样,你自己去翻翻,故事里那些温润如玉深情专一的男人哪个不是男配角?男主角都是那些会邪魅狂狷一笑的二皮脸。”
“你说的没错。或许像你一样活着会开心很多,很多人活得太累就是因为他们太要脸了,太在意别人的眼光了,反而束手束脚起来。”我转头看着江风里的阿成,陡然觉得他其实是个挺有深度的人,而我的评判目光只是一开始被他的职业所局限。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哲学,有些人从事的职业低微,但也都有在努力的适应和感知生活。
我突然很想告诉阿成我光鲜的表象下是什么样的生活。
“我小时候被拐卖过。”我顿了顿,“我在山里长到了十三岁才被找回来。以前我也不叫文学,那时候我叫张彩凤。我父母在我被拐卖后又生过一个孩子。她就是个完美的女孩子,会钢琴,芭蕾也会一点,可以说琴棋书画都很在行,长得又好看,也有品味。她十三岁的时候已经知道如何搭配奢侈品,怎么辨别车子的价位,只关心暑假要去哪个国家过。”
“但是我十三岁在干什么呢?我十三岁还在山沟沟里挖地瓜,烤蚱蜢。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又黑又瘦,从来没有吃饱过。山区缺水,一个月顶多洗澡洗头一次,长满了虱子,有时候甚至痒得睡不着觉。”
“被从山里接回家之后我一直很害怕,我不熟悉他们,也跟不上他们的生活方式,我的父母想像培养我妹妹一样改造我,可是前面十三年打在我身上的印记太深了。为此他们觉得很失望,我不想让他们这样,可是最后发现,不管我怎么拼命,即便有了大把的钱,人们在背地里还是能嘲笑里骨子里的那层土气,而我也始终是家里的异数。”
我一鼓作气地把这些话说完,期间阿成一直沉默地听着,然后他抬起头,拉起我的手。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