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置入城难民。
李鸿章亲自“督率”官员和当地士绅“就城厢内外庙宇民房”暂时分批安置难民,同时“于城头四围搭盖蓆棚”,以供难民居住,并“日散馍、米以资糊口”。天津道丁寿昌等官员则“督率弁兵”维持秩序。同时派出“廉(洁)干(练)”的官员、士绅深入灾区,统计受灾情况,尤其注重先列出受灾最严重的居民,以优先救助。
十、灾后及时疏散难民。
九月后,灾区“水渐消退,村庄涸出”,李鸿章将灾民分类:一类雇为工人,纳入以工代赈的工程之中。一类“陆续遣归”原籍,并发放路费、口粮,同时承诺村民回到原住地后就可以领到朝廷发放的赈灾钱粮。第三类为不愿离去也很难离去的五六千名“老弱孤独”,“悉令移住空屋,添搭棚厂”。“又于城外四关分设馍厂,四乡分设赈局”,灾民总数虽多,但“分而赡之,其势已散”。这样就避免了灾民聚众生乱,也缓解了物资发放的困难。
十一、续办春赈。
如前所述,因为低地积水问题导致难以播种,故而在为灾民筹集耕牛、耕具、种子粮的同时,李鸿章还进一步筹集春季赈粮。
十二、以工代赈。
这是中国古代早已有之的赈灾政策。当灾荒之时,无事可干且无饭可吃的劳动力充斥,这些人用于工程建设就是廉价劳动力,闲着白吃饭反而容易聚众滋事。而政府无论是单纯的赈济还是以工代赈,反正钱粮都要花。故而中国古代往往在救灾时以救灾钱粮转做工钱,动员这些闲散劳动力致力于公共工程的建设。具体到同治十年大水灾,李鸿章在灾后开列的代赈项目是:修筑河堤、城墙、桥梁、道路。
经过上述种种努力,同治十年来势凶猛的直隶大水灾终于没有转成惨烈的人祸。只不过,天拂人意,在同治十一年(1872年),新的水旱灾难又继续来袭,李鸿章也将持续在这个战线上奋战不已。回望当年,李总督所要应付的绝非只是区区救灾问题。单以同治十年这次救灾而论,他就要在救灾的同时,还要应付大清与法国之间的天津教案善后问题,大清与日本建交谈判问题,还要筹划直隶防务,开办新式工厂,指导淮军旧部在各个战场上转战,同时应付异常复杂的人际纠纷,回应保守势力对洋务新政的种种质疑。
看得见的事情已经够李鸿章忙活的了,可是,历史中最难应付的却是那些看不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