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柳原前光曾经提到的那样,早在日本使节赴华之初,欧美列强便担心中日会否结成东方同盟,共同对付西洋列强。美国驻东京公使德朗尤其害怕出现一个以中日联盟为核心的远东阵线,进而搞对内互通有无、对外排斥欧美商业集团的封闭市场。所以他在1871年7月6日呈递国务院的文件中主张:“日本与中国有所不同,我们应欢迎日本成为一个盟友。当与中国有冲突时,文明诸国应视日本为一伙伴。”
今天的读者不免会觉得这位德朗先生多少有些神经质,中国怎么可能和日本结盟呢?但在当年,却并非全无可能。首先,在日本方面便存在着呼吁和清国结盟的舆论声音。甚至有人声称:“今日之日本,求唇齿之邦于宇内,舍满清殆无有也。”(会泽泊语)所以当年的美国国务院对德朗的担忧也是深以为然,国务卿费雪在8月24日亲自指示:“应把握所有可能机会,设法诱导日本尽可能地远离中国,而与其他强权势力在商业与社会上结合。”
德朗接到这个通知后,即于11月15日诘问日本外务省,中日条约是否不同于日本和西方各国签订的条约。日本答以并无不同。
待到前述《中日修好条规》出台,其第二条声称:
两国既通好,自必互相关切,若他国偶有不公及轻藐之事,一经知照,必须彼此相助,或从中善为调处,以敦友谊。
此文一经公布,果然成为一大外交话题。说起来,《中美条约》第一款说的就是“若他国有何不公轻藐之事,一经知照,必须相助,从中善为调处”。大清国与美利坚可算不上“一衣带水”,更称不上“同文之国”,可不也就这样白纸黑字地写下来了嘛。何以同为东亚国家的日本写了类似的话反而成了一大外交话题呢?问题正出在双方的“一衣带水”与“同文同种”,从而造成了西洋列强的猜忌。而当时的日本军政当局正谋求“脱亚入欧”、“文明开化”,适当地借助清国制衡欧美则可,但如被认为是所谓东方集团的一部分,则大违日本的根本利益导向与价值观认同。
日本政府的底牌德朗大使并不清楚,正因为不清楚,所以才越来越担心中日同盟的出现。而就在这个时候,他得知了琉球漂流民事件,他更知道日本正在谋求将琉球“内化”,并不断声称琉球在日本的主权范围之内。于是,这位德朗大使敏感地意识到,这次事件或可成为瓦解中日联盟的关键转机!
没想到,机会居然主动送上门来。
原来,在北京谈判的柳原前光通过“京报”看到了闽浙总督上奏清朝的有关琉球漂流民遇害事件的报告,当时便意识到是个机会,乃于1872年5月转报时任日本外务卿的福岛种臣说:“琉球人在清国领土台湾被杀害,为鹿儿岛县参考。”并附送该报为参考资料。但并没有引起外务省的充分注意。7月,柳原与英国上海领事会谈时,对方趁机挑唆,称如果是欧美国家遭遇如此事件,即刻就会派遣军舰前往,追求责任并索取赔偿金。柳原更觉机不可失,乃于8月回国后再次向外务省建言,终于引起日本外务省的高度重视。
受此影响,福岛种臣于9月23日约见德朗,讨论台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