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村庄 第一章 9

寻路中国 作者:海斯勒(Hessler, Peter)


不过,魏子淇看起来不大可能在三岔找得到商业伙伴。其他人都没有这样的兴趣,有这种抱负的人大多在很久以前就离开了村子。他的雄心壮志多少显得有些孤掌难鸣。不过我看得出来,我和眯眯从大城市来到这里,给了他不小的触动。我们能写能拍,这让他十分中意。他对于外面的世界的提问颇有深度,这在村子里并不多见。即便是十分常见的话题,比如美国的时区问题,如果由魏子淇提出来,会变得分外有趣。有一次,他在美国的时区问题上不住地问一些非常细微的问题。末了,我只好跟他这样说,如果你从北京飞到洛杉矶,由于国际日期变更线的缘故,到达洛杉矶的时间会早于你离开北京时的时间。一下子,这个人沉默了。他在一张纸上画了些竖直的线条,又画了一根横线把它们串起来。他十分费劲地琢磨着那幅图画,直到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那之后,我经常听到他给其他村民讲解北京飞往洛杉矶的事情。那些人似乎一个也听不明白——他们只是点点头,双眼露出迷惑的神色。

魏子淇也是三岔村读书最多的人。1998年,回到村里之后,他参加了法律函授课程的学习,因此收集了三十多本法律书籍,大多数都可以当作改革开放时代的法律指南: 《经济法》、《国际法》、《中国宪法纵览》、《常用法律法规集成》等。这都是些新书,但也反映了中国农村地区的一种传统。早在17世纪,农村就有了印刷而成的书籍,稍微识点字的农民常常把这样的书籍当作指南,教会他们怎样写一些简单的法律文书。我和眯眯刚一打算租下那套房子,魏子淇就查询了一本叫作《现代经济合同》的书籍。那是一本廉价的平装书,书的封面是一面欧盟旗帜,叠加在香港的地平线上。以这本书为蓝本,魏子淇手写了一份合同,共有十一个条款,其中采用的全都是正规用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私有住房(含厨房)位于怀柔县渤海镇三岔村水泉沟。”合同指出,我们签订的那份协议“基于互利原则”。合同第六条规定,我们不得把房屋用于“储藏非法的易燃易爆物品”。

村子里没有几个人像魏子淇那样跑过一些地方。从这里到哪里都不容易,因为没有开到三岔的公共汽车;山路太陡,自行车又骑不了。如果当地的村民们要进城,他们得先步行走到五公里之外的东台,去坐小公共汽车。从那里开到怀柔需要四十五分钟,然后再坐一个小时的车才能进北京城。村里的好些村民还没有看到过自己的首都。村里有几位裹脚的老太太——她们属于上一代人中的极度不幸者,双脚从小就被毁掉了。一次,眯眯和我前去拜访一位裹脚的老太太。那位老太太已经八十二岁高龄,脱了鞋,正在炕上躺着。她穿了双薄薄的尼龙袜子,畸形的双脚清晰可见,几个脚趾紧紧地扣着脚底,宛如一个个愤怒的小拳头。她告诉我们,八十年间,她从未去过北京。我问她想不想去,她点了点头。

“但我去不成,”她说,“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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