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自序:以文见自己,以情见天地,以心见众生(1)

世界是自己的,活出你喜欢的样子 作者:沈万九


好吧,这是一个静谧而多情的夜晚。

星光满天,秋意渐浓,骚动的丰收季节,美好到没有边际。所谓“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如此风情万种的夜晚,一个人埋在书房里,喝着李白在举杯邀明月时,曾醉过的浊酒;望着仓央嘉措困于布达拉宫时,曾问过的月色,静听万物兀自生长,最适合想念起,过去的那些美好姑娘。

音乐是必不可少的。当然,民谣在这个时候,最能够撩动心弦了:

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

南方姑娘,我们都在忍受着漫长。南方姑娘,是不是高楼遮住了你的希望。

我在二环路的路边,想着你;你在远方的山上,春风十里。今天的风吹向你,下了雨。

我说所有的酒,都不如你。

一曲唱罢,天涯何处觅知音;一曲再起,“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夜风乘着星光,徐徐穿窗袭来,在我那散发着书香、酒渍和汗水(没准儿还有泪水)的原木书桌上,沉默着我的处女作——《做一回久违的自己,勿忘初心》。

它如同一台时光机,通往过去;亦如同一面镜子,照着我的初心。而如你所料,那些历历在目的过去和始终如一的初心,正是我这些年来的信仰和灯塔——如果我非要说是梦想的起点,你会不会说我有些矫情?

本书是“自己三部曲”中的第三部了,也是最后一部。你一定会说,这人呐,得有多自恋啊,絮叨个自己,还要出个系列。但其实,这里的“自己”是指那些有理想但无执念,有热血但没鸡血,有态度却不厌世,有情怀但也尊重物质的青年才俊们——当然,恰好也包括无比自恋的我。

记得,在小时候,我曾认真地想过,以后到底要做什么,从绿茵场上的足球运动员,到日进斗金的影、视、歌三栖明星,再到研究外星生命和时间穿梭的科学家,或干脆就是富甲一方一言不合就捐款的企业金主……却从没想过,自己会成为一个舞文弄墨的家伙,一个苦逼而长情外带些悲天悯人的致力于用文字跟这个世界沟通的人。

总而言之,那时的我,对“自己”这个概念很模糊。我只是跟那个年代大多数人一样,每天准时上下学,写着写不完的作业,听着周华健的《朋友》,唱着郭富城的《唱这歌》。希望自己快快长大,离开小镇,拥抱远方和远方的长发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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