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妮娜的相貌,吉芬常常觉得是个误会。甚至说,它是对吉芬审美观的严峻考验。第一次见妮娜,她穿了一件紧身上衣,一条紧身牛仔裤,整个人圆滚滚的,尤其腰腹间异军突起,长发染成金黄色的发卷,像是烫焦了,且碎乱得没有章法,在头顶夸张地膨胀开来,颇具金庸笔下“金毛狮王”之情态。妮娜的五官,也是暧昧不清的一团,让吉芬吓一跳的是她的妆容,眼皮没画眼影,直接用黑色的眼线笔胡乱涂了一阵,描得忽粗忽细,坑坑洼洼,抹口红亦是,不需要照镜子的,凭感觉在嘴唇上胡乱涂一圈,红了就成。总之,妮娜的脸就像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偷了妈妈的化妆品自己瞎抹一气,完全像是开玩笑。所以,妮娜的脸总让吉芬有些不忍直视,怕自己会忍不住发笑——这是不厚道的。后来,吉芬得知妮娜对自己的相貌很自信,觉得自己又漂亮又会打扮又性感,是女神级的人物,这才大吃一惊。人的自我评价和他人的评价会有这么大差距吗?但是,妮娜的自信并不全然是空穴来风,至少,她的老公佐证和支撑了她的自我评价。洛杉矶和北京一样,大把的优质剩女嫁不出去,都还有模有样,有素质有品位,而妮娜的老公,正是这帮剩女的理想人选——美国博士,麻醉科医生,年收入上百万美金,虽不算顶级富豪,却也是有豪宅有名车。中国大陆第一代移民在美国混到这个地步,已是相当不易。模样不算帅,但也不能算丑,地位和财富提升了他在女人心中的颜值。最重要的,他还好色。在这里,好色绝不是贬义词。若是一个书呆子,他本就对女人不感兴趣,稀里糊涂选了妮娜,也不足为奇。如同陈景润吃包子,绝不能证明包子的美味——他只是为了填饱肚子,至于味道如何,根本毫无感知,给他一个馒头也能当包子咽下去。而一个好色之徒,好比是一个美食家,在遍尝美食之后,独独钟情于这只包子,那么,这包子必然有它的独到之处。你若觉得很难吃,也不敢公然质疑,甚至会暗暗怀疑自己的品位。总之,妮娜的老公何以选择了妮娜,一直是洛杉矶的剩女们孜孜不倦的话题,一方面不能置信,不能服气,一方面要找出各种理由来佐证妮娜的可取之处:热情、聪明、见多识广、能言善道……说来说去,总是围绕着“人格魅力”打转转。单以性格论,妮娜确算是一个甜蜜的可人儿,至于外貌,抱歉,确实没人发现有何可取之处。但是,全天下人说她丑也不能阻挡妮娜对自己相貌的肯定,她觉得自己性感、娇媚、女人味儿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