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青年时期的赫尔岑来,同为贵族的托尔斯泰五十岁以前的生活堪称腐败和罪恶。但在五十岁之后,福音书唤醒了他内心沉睡多年的神圣情感,他明白了自己的罪过。于是,托尔斯泰为农奴的孩子开办学校,并解放自己庄园里的农奴,还亲自下地和农民一起劳作,把自己的财富用以赈济灾民,将自己的著作权奉献于社会,为此不惜与自己的妻子发生痛苦的冲突,最后在年近九十的时候还不得不离家出走。我们不能说赫尔岑是一个小人、庸人,但相对于托尔斯泰而言,他实在算不上一个巨人。作为较早觉醒的十九世纪俄国贵族,赫尔岑的上述行状本来无可厚非,然而,当人们把赫尔岑抬到巨人的位置上让我们景仰时,却让人看到他身上并不光辉,甚至有些丑陋、溃烂的部位。我相信,如果我们不是把他当巨人看待,这些部位就不会那么刺眼。就像蹲在地上的猴子,我们看不见它猩红的屁股。
在我们的身边,经常可以看到许多这样的人,他们对社会的批判深刻无比,凌厉至极,仿佛正义女神的化身,似乎只要由他来任事,种种问题就能够彻底解决或根本就不可能发生。但仔细观察这些人的行为举止,以及所担纲的事务,你就发现并非那么回事。他们的批评不过是借刀杀人,不会损伤自己的一根毫毛。他们诅咒贪污腐败、以权谋私,只是因为自己没有机会贪污腐败、以权谋私,一旦机会来临,他们照样暗度陈仓,不会有半点犹豫含糊。他们实际上是各种罪恶现象的同谋和潜在的案犯。还有,在一些不小心就出了名,甚至享誉天下的人中,我们也经常会发现,他们所说与所行南辕北辙,自己却不觉得这种状况有什么妨碍。还有更多的人,他们雄辩滔滔,在有关世道人心的诸多问题上都能和你谈到一块,仿佛天涯知己一样,但在日常生活的行履处,你会发现,你们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这些事情让我想到了古代圣贤的知行合一;想到过于泛滥的社会批评与过于荒疏和虚假的自我检讨;还想到已经作古一百多年的赫尔岑,他被某些人当作棍棒来使用。于是,只好把他请出来,表明对社会和他人的批评不是那么容易开口,负责任的、真诚的批评对批评者是有要求的,并没有要挖先人坟墓、不让他老人家安息的意思。
社会的黑暗固然恐怖,而人性的狰狞也十分可怕,况且这两者之间还有某种因果循环。当今之世,人们视野开阔,思潮纵横,辞令多多,到处都是批判的武器,在把自己藏进安全的掩体里之后,要对社会不合理现象和他人的丑陋发起猛烈的攻击,实在是太容易了。但转过身来,在夜深人静时,省察自己潜意识深处隐秘的行为动机,并对自己的人生立场加以清理的人,却实在太少了,而这恰恰是社会批判的资格准入,也是社会批判进入建设实践的前提。实际上,在这个方向上,中国文化有深厚的传统资源。儒家以“修身”作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前提,强调“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要“日三省吾身”。而修身,是个人心性的修养,也是对个人立场的清理,包括清除遮蔽心灵、使其昏昧而不得明正的一己之私,即所谓“格物”(格除物欲)。人类最愚蠢、也是最聪明的支点就是挪不动的私人立场,倘若没有对这种立场的彻底清理,人往往倾向于把自己当成一个社会公义的例外者,在各种堂堂皇皇的原则规范之上赋予自己特殊的豁免权。当众多个人都赋予自己特殊豁免权时,那些貌似庄严神圣的原则规范,在实践中就不知道变成什么样子了。
作为社会的当事者,人还是应该更多地以自己的行为来纠正社会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