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老爸老妈电脑铺 1

我是乔布斯 作者:帕特丽夏·拉金


苹果?苹果电脑?这算哪门子企业名称?沃兹绞尽脑汁想找一个听上去更技术化的名字,比如新造一个词“Executek”,把“执行”和“科技”两个词融合起来,或者“矩阵”。但是史蒂夫说:“如果我们想不出其他更好的,那还是用‘苹果’吧。” 

于是,他们还是使用了“苹果”这个名字。但是,为什么是“苹果”?是否因为史蒂夫相信他的直觉,预感到苹果是一个完美、古怪又反主流的名字? 

在史蒂夫身上,有两个明显的跟“苹果”有关的联想:一是他曾经在苹果园中挥汗如雨,乐此不疲;二是他经常只吃水果餐。 

史蒂夫和沃兹谁也不了解商业计划书或合同是什么东西,但是他们都知道公司需要启动资金。史蒂夫算了一下,购买和绘制电路板大概每个要花25美元。如果他们制造100个电路板,则需要2500美元。他们同意共同承担这第一笔成本支出,但是他们俩都没什么钱。 

沃兹在惠普公司拿着一份体面的工资,但是他的开销也不小,他喜欢的立体声设备、电脑零件等都不便宜,而且他马上就要结婚了。史蒂夫唯一值钱的东西就是他的大众汽车。史蒂夫当初买这辆车的时候,他的爸爸认为它并不值什么钱,但是史蒂夫将它卖到了1500美元。沃兹期望以500美元的价格卖掉他心爱的惠普65计算器,但最终买家只支付了 250美元。 

不幸的是,史蒂夫的汽车不久就因为故障被退了回来。他同意支付对方一半的维修费用,但是,那也花掉了他很多积蓄。不管怎样,他们俩最后还是一起攒够了他们需要的资金,并且找到了一个人绘制沃兹的电路板。

史蒂夫同时劝说沃兹接纳另一位合伙人──41岁的罗恩·韦恩。自从在内华达州的生意失败以后,韦恩就在雅达利公司工作。沃兹认识到,在商业方面,他和史蒂夫都不是内行,他同意让韦恩加入。他们决定,鉴于韦恩在商业方面的专长,他可以持有公司 10%的股份。沃兹和史蒂夫则平分余下的部分,每人持有45%股份。 

韦恩自愿起草了合约,拟订了最初的操作手册,设计了公司的标志——这是一幅牛顿爵士(阐释了重力定律的科学家)坐在一棵苹果树下的画面。 

1976年愚人节那天,史蒂夫只有21岁,他们三人聚在韦恩山景城的公寓中,签署了这份合约。史蒂夫是唯一一个用小写字母签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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