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室内陈设和家具(1)

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艺术 作者:伊芙琳·韦尔奇(Evelyn Welch)


曼图亚的“画房”是一个非常小的空间。占据了房间中大部分面积的可能是一张大床,床的华盖曾经被悬挂在天花板的一个钩子上。如同房间中的湿壁画一样,这些床、椅子和箱柜都是公开展示的一部分。人文主义作家也注意到了这一事实。1498年,在有关社会美德的一系列论文中,那不勒斯的法院书记官乔万尼·蓬塔诺论述了“华丽”(Splendour)这个主题。他注意到典型的家庭用品包括花瓶、盘子、衣服、床等,并在这些日用品之间进行了明确的区分,他写道,“一个粗鄙之人与一个卓越之士在餐桌边都会用餐刀。他们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手中餐刀的刀柄是角质的,并且沾满了汗水;而后者手中的餐刀闪闪发光,刀柄不但是用某些高贵的材料制成,而且做工精湛。”接下来他尝试进行一个更深层的定义:

如果我们像为了实际用途一样,为了装饰和华美而获取一些东西,那么我们就将其称为装饰品,比如雕像、绘画、织锦挂毯、长沙发椅、象牙座椅、饰有宝石的编织布料、表面以阿拉伯风格进行描绘的箱柜(astucci)和容器、水晶花瓶,以及其他一些类似的事物,一个人可以根据情况用这些东西来装饰自己的住宅……这些装饰品不但观看时令人愉悦,而且还能够给住宅的主人带来声望,只要能让许多人经常进入这栋住宅并且对其中的装饰品表示赞赏。但是,正如所要求的那样,这些装饰品应该既要尽可能地多种多样而且要看起来华丽庄严,同时每一件装饰品也必须要放在合适的位置上。有的东西应该用在大厅中,有的应该在卧室中,一些注定要用于日常装饰,另外一些则是为了节日和隆重的宴会。

像所有15世纪的文献一样,这段文本必须小心使用。虽然它也许反映了15世纪晚期时的惯例,但是它依然与人文主义的修辞法捆绑在一起。它有关得体、多样化和适当位置的诸多概念,既能被用于一首诗,也能被用于住宅之中的陈设物品。然而必须意识到:蓬塔诺并没有在我们今天所称的美术和所谓的装饰艺术之间作出区分。这种区分的缺乏既能在金钱方面,也能在与这些物品相关的其他价值方面看到。例如,佛罗伦萨米内尔贝蒂(Minerbetti)家族的一位成员在1493年记录了父母为其婚礼而给予的物品,主要是两件东西:一张床和一张可躺卧的长沙发。它们有“一个高胡桃木靠背,周围附带的箱子都使用了美丽的细木镶嵌工艺”,这两件东西价值50弗罗林。相比之下,两只结婚箱柜仅价值18弗罗林,一个贴有纯金的圣母像更便宜一点,价值12弗罗林,还有一面镶在包金石膏里的镜子,价值2弗罗林。

1450年,锡耶纳一位普通市民拟定了自己的家庭用品财产清单,这份清单并没有记录各种物品的金钱价值,而是特别将一张有四根帏柱的床,以及围绕床四脚放置的箱子作为了他房间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床或者使用了精细的木工工艺,或者表面上施以了彩绘并贴有金箔。乔万尼·迪·保罗的《施洗者圣约翰的诞生》中巨大的彩绘床为我们提供了一些线索,从中可以得知,在15世纪这类床看起来大概是什么样的。此外,我们现在知道,波提切利的《春》,如同许多与乌尔比诺王室有关的理想城市风景一样,都曾经是一张床或沙发床的一部分。在这些画作中,只有如今在柏林的《理想城市》[图154]这一幅依然还保留在最初的床架上。不过,近来已经有人提出,那不勒斯最重要的政治图像之一《斯特罗齐板面油画》,可能是一把精美的高靠背长凳的一部分,是佛罗伦萨富商菲利波·斯特罗齐委托绘制并于1473年送给了那不勒斯国王。这个使用了细木镶嵌工艺的长凳由300块部件组成,价值150弗罗林,并且是由贝内代托·达·马亚诺设计并制作的。菲利波·斯特罗齐付给达·马亚诺报酬,后者又将其中的细木镶嵌设计或者是一幅绘画(文献中没有详细说明)转包给了他人。

图154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