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灾区重建的模式来扶持新疆
其实,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政府对新疆的援助从未间断过。为改变新疆工业企业落后的状况,中央政府将东南沿海发达地区的企业、工厂搬迁到新疆,抽调工程技术人员充实到企业里,号召全国青壮年支援边疆建设,选送大批少数民族工人到内地先进企业进修实习,培养了一大批骨干技术力量。
由中央政府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开发建设并非我国发明创造,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先例,如美国建设西部、德国大力援建东部、日本开发北海道、俄罗斯开发远东地区等。但是局域之间相互支援建设的案例很少,怎样援建新疆才能立竿见影、事半功倍呢?这是一个值得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1996年3月江泽民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关于专题研究新疆的稳定工作的会议,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新疆稳定工作的会议纪要》的7号文件。做出了“培养和调配一大批热爱新疆,能够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发针,正确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汉族干部去新疆工作”的决策部署,对口援疆正式拉开序幕。
随着对口援疆的逐步深入,2002年中组部选择哈密市和伊犁州霍城县开展援疆干部担任县市委书记试点工作,2005年又将这一试点扩大到阿图什市、疏勒县和和田市,由此援疆干部担任县市委书记县市达到5个。
党的十六大以后,胡锦涛总书记在关于新疆的讲话中,曾多次谈到新疆的发展需要全国的帮助和支持,并明确提出了“稳疆兴疆,富民固边”战略。此后,中央多次在与新疆有关的会议及文件上,均涉及援疆工作的重要性论述及相关措施。
2007年9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加快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时强调,坚持不懈加大对口援疆工作力度,促进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进步。同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大对新疆的对口支援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