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国青
生活中,有好些人会有揭伤口的习惯:即使明知在伤口没有完全结好痂时揭开它,可能会带来“二次伤害”,可还是忍不住,流血了也不死心。我们到底为什么会活得这么“蛋疼”呢?
辟谣:这是强迫症?!
也许看到这个标题,你的第一反应是强迫症。强迫症是以反复持久的强迫观念或强迫动作为主要症状的一种神经症。揭伤口到什么程度才算是强迫症呢?流血了还去揭?这还不算。极端点儿,揭完一个再揭第二个第三个……不揭不满足,没伤口了就制造一个伤口或者找别人的伤口再揭,鲜血也无法阻挡他们,这样无疑会影响伤口的愈合。当然,他们也会为自己这种行为感到痛苦(如果不痛苦,那可能就是精神病等级的了)。但我们要认识到,这种日常生活的小习惯,顶多算是强迫倾向,揭完了,就舒服了。
不是强迫症,那是自虐吗?
仅仅从行为上来看,揭还未长好的伤口似乎符合自虐的行为特征:以自己为攻击和虐待的对象,伤害自己。
但是从更深层的心理动机上来看,这未必是自虐。弗洛伊德认为,自虐是死亡的本能对外释放受到挫折后,反转到自身的现象。人有两种本能,一种是生的本能,一种是死的本能。死的本能是破坏性的攻击能量,对外表现为战争、统治、虐待他人,如果对外释放这种能量时受到挫折,如受压迫、被欺凌而没有办法反抗,就容易将累积起来的攻击性释放在自己身上。
人本主义精神分析学家弗洛姆(Erich Fromm)在《爱的艺术》一书里也有对自虐现象的分析,他认为自虐是用来对抗孤独感和无足轻重感的手段。通过自虐行为,个体一方面企图消灭(心理上的)自我,达到完全的无足轻重;另一方面,将自己置于“自身之外的某个强有力整体的一部分”,从而感受到来自这个整体的荣耀和强大。
两位心理学家虽然观点不一样,但都说明了一点:自虐行为背后有着深沉的心理动机。
那么,揭还没长好的伤口背后是不是也有这么深沉的心理动机呢?其实不然,我们平时会揭那些没有好的伤口,最多就是想追求一种痛苦的体验。为什么追求?因为太闲了——有痛觉比没感觉好。感觉剥夺对人的毁灭性是巨大的。
1954年,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的心理学家首先进行了感觉剥夺试验:试验中被试的视觉、听觉、触觉等感觉被高度剥夺,各种感觉器官接收不到外界的任何刺激信号,经过一段时间之后,被试产生了错觉、幻觉,注意力涣散,思维迟钝,紧张、焦虑、恐惧等病理心理现象。